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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如何推動電業自由化」論壇

「台灣如何推動電業自由化」論壇

日期:2016-10-06~2016-10-06
時間:14:00~17:00
地點:台灣省商業會(台北市中山區104松江路168號13樓)
主辦:財團法人現代財經基金會
附件: 會議議程及報名方式

 

此次推動電業法修正乃是,配合新政府非核政策,將其作為推廣再生能源與推動能源轉型的關鍵。依據目前規劃,未來《電業法》將訂定發電燃料配比規定,朝向再生能源占20%、天然氣占50%與燃煤占30%發電目標邁進,發電業者必須符合此項要求。很顯然地,電業法修正是為了實施電業市場自由化,除藉此打破電力寡占結構,提升發、輸、配、售電效率外,確保電業投資參與者擁有公平競爭環境,同時配合消費端需求自由選擇空間,俾讓台灣在整體能源使用上提高效率。民國84年《電業法》修正草案第一次送請審議以來,雖經過六次修正,但迄今電業法對於市場架構與管理制度,尚未提出開創性、前瞻性思維。探究其原因,除電業法是高度複雜、牽連甚廣的法案,不易取得共識外,在歷次《電業法》修正過程中,隨著政黨輪替,因政策理念的不同,而導致始終無法完成自由化的最後一哩路。
然而,問題在於,政府提出上述發電配比政策,是否適合能源資源極不足的台灣發展?同時規定發電業者必須符合此一條件,有無經過嚴謹調查研究?另一方面,在網路傳播效應下,不少公民團體認為,修正電業法恐將導致台灣電業市場「財團化」傾斜;再者,台電工會更是擔心修正電業法造成台電公司裂解,使得員工工作不保。
檢視各國推動電業自由化政策,其中德國從國家發展的戰略層次研擬能源配比,再行修正電業法吸引業者投入。日本雖開放發電及售電,唯目前僅有開放零售大於50KW以上企業用戶。南韓電業自由化則是以開放發電為方向,以及建立電力交易機制進行系統調度;至於裂解韓電公司方面,因遭到工會抗爭而暫停。新加坡電業自由化也是開放發電,同時導入獨立系統調度機構(ISO)。美國雖已有19州選擇電業自由化,但受到加州電業自由化失敗警訊,2003年之後呈現停滯現象。
電業自由化已成為全球發展趨勢,究竟未來國內推動電業自由化,是否將台電公司具競爭性的發電與具壟斷性的輸、配電之市場採取實質分割,分成發、輸、配、售電四個獨立公司,或是採取功能性分割,開放發電並成立獨立系統調度機構(Independent System Operator,ISO),負責公、民營發電業者輸電調度,以提高發電業者的競爭。這些議題,普受國人關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