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facebook
  • twitter
  • google
  • 列印
  • 回上一頁

補助民眾購買省水標章產品將於6月10日開始受理申請

為鼓勵民眾購買省水標章產品,以及提升民眾節水意識,經濟部將開始實施「補助民眾購買省水標章產品措施」,屆時一般家庭用戶於補助期間(99年6月1日至99年11月30日)購買具省水標章之省水洗衣機及二段式省水馬桶,並於規定申請期間(99年6月10日至99年11月30日)內,向水費收據所轄自來水事業各營業處(所)提出補助申請,將可獲得2,000元經費補助。經濟部業於99年5月20日核定「補助民眾購買省水標章產品計畫」,補助經費共計5億。未來一般家庭用戶(即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用水種別為「A」、「B」、「B2」、「G」、「G1」、「L」、「W3」之用戶,台灣自來水股份公司用水種別為「1」、「2」、「56」、「57」、「58」、「59」、「93」之用戶(種別代號2係指住商混合使用用戶,申請人需切結補助商品有供家庭使用),金門縣自來水廠用水種別為「01」、「03」、「04」之用戶,連江縣自來水廠用水種別機關、學校、軍中等類用水外之用戶),於補助期間(99年6月1日至99年11月30日)購買具有省水標章之省水洗衣機及二段式省水馬桶後,並於申請期間(99年6月10日至99年11月30日)內,透過網路或臨櫃方式提出申請,並將相關申請文件,包含水費收據影本、申請表格、發票正本(不得有買受人營利事業統一編號,需載明品名及型號)或收據正本(需加蓋免用統一發票專用章並載明銷售商營利事業統一編號、負責人姓名、品名及型號)、保證書影本或證明書正本(需載明廠牌、型號及序號,以及加蓋銷售商店章,並確認時間未早於發票時間)、臨櫃申請委託書(委託代理人申請者需檢附)、存簿封面影本(電匯轉帳者需檢附),送至水費收據所轄自來水事業各營業處(所),經審核,符合申請規定者,將可獲得2,000元經費補助。而每戶(每一水號)以補助1台省水洗衣機及2座省水馬桶為限,最多可補助6,000元。經濟部水利署已於99年5月31日公告相關作業方式,民眾可至本署全球資訊網查詢。此外,為利民眾瞭解本補助方案內容,本署已建置「省水標章產品補助專屬網站」(http://www.waterlabel.org.tw),提供相關補助作業要點查詢、申請流程說明、申請表格下載、補助產品型錄查詢、補助申請Q&A查詢、補助申請文宣下載、線上補助申請及臨櫃據點查詢等資訊,歡迎民眾多加利用。水利署代理發言人:田主任秘書巧玲辦公室電話:(04)22501110 行動電話:0932-64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