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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補助「能源產業推動溫室氣體確證及查證」開跑!

經濟部已於99年3月26日發布「經濟部能源產業溫室氣體確證及查證補助作業要點」,自即日起至99年10月31日止,開始接受能源產業申請補助。經濟部能源局葉局長惠青表示,因我國能源部門直接排放之燃料燃燒CO2占全國66,藉由低碳之能源供給結構改善及效率提升,將可創造較大CO2減量貢獻,且由於溫室效應為全球性的環境問題,我國因國際地位特殊,非屬聯合國會員,目前尚未納入京都議定書管理體系中,但為善盡我國國際責任,及減緩能源產業因應氣候變遷及溫室氣體管制可能帶來的衝擊,爰於立法院審議中之「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第10條明定「排放源採行自願減量措施者,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獎勵或補助之」。葉局長表示,為協助能源業者建構溫室氣盤查及減量能力,該要點補助的對象包括石油煉製業、天然氣事業、電業及汽電共生廠業者。業者可以申請的項目包括有〈1〉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查證〈2〉溫室氣體自願性減量確證及查證〈3〉溫室氣體先期專案查證〈4〉溫室氣體抵換專案確證及查證。期望在上述法規未通過前,以循序漸進之推動原則,協助能源產業自行推動溫室氣體盤查、減量工作,並補助能源產業透過國際規範認可之第三者查驗機構,以執行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查證或減量計畫確證及查證,以期望未來我國業界溫室氣體管理能力能與國際接軌。為協助產業建立溫室氣體減量能力,必須先進行溫室氣體盤查工作,進行全面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清查,進而瞭解業界自身減量潛力,故本部持續推動溫室氣體盤查工作,補助及輔導業界,逐步建構減量能力,以降低溫室氣體之排放,另能源局自98年度即開始輔導業界進行第三者查驗機構之確證及查證,以確保業界減量成果,創造減量經濟價值,98年度已完成10項減量計畫,經第三者查證後實際減量達250萬公噸以上,另99年預期減量目標為300萬公噸以上,預計輔導7家廠商。葉局長最後表示,將持續輔導能源產業建構溫室氣體盤查及減量能力,並同時建構未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配合「溫室氣體減量法」通過後之管理機制,並鼓勵能源產業透過第三者確證或查證,建立能源產業先期減量認可機制之基礎,以作為未來推動能源產業排放權核配及排放交易制度之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