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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日本公布「特定產業投資戰略」,提出16項GX(綠色轉型)優先投資領域/產業:

  • 建檔日期:11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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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背景:日本2023年2月核定「實現GX基本方針」,提出22個領域/產業10年路線圖,並規劃發行20兆日圓(約4.36兆台幣)GX經濟轉型債券。
2.內容:
(1)目的:針對16個優先領域/產業(鋼鐵、化工、造紙、水泥、汽車、蓄電池、飛機、永續航空燃料、船舶、生活方式、資源循環利用、半導體、氫能、次世代再生能源(鈣鈦礦太陽能電池+浮動式離岸風電)、核電、CCS)制定未來10年投資戰略(包括GX方向及十年減碳與公私投資金額目標,GX市場建構步驟,及相關配套法規與制度等)。
(2)GX經濟轉型債券之投資促進措施
A.投資基本原則:技術創新但資金不足的企業;可增強產業競爭力、促進經濟成長,並依所創造之市場與減碳規模進行排序;可擴大日本人力與物力內需市場的減碳計畫;導入監管制度。
B.措施重點:
(A)為提高GX產業競爭力,將透過以「創造市場為目的的法規和制度」及「逐步提高碳定價」,創造可參與GX投資的商業環境。
(B)成長導向型碳定價來促進GX投資:碳定價需具產業之可預測性,並藉此提高GX產業的相對競爭力。
(C)因應反壟斷法實施的可能性:石化、鋼鐵、汽車等高排放產業,因單一企業很難做出投資決策,需要多個企業合作,惟恐市場壟斷,對此公平貿易委員會已制定指導方針,以支持GX各項計畫。
(D)各產業相關配套法規:如蓄電池依經濟保障法確保穩定供應義務(5年以上);汽車業透過節能法的「top runner」提高車輛燃油效率;根據節能法「非化石能源轉換目標」,推動「非化石燃料汽車」的引進;CCS則發展無碳電力拍賣機制等以改善經營環境。
(3)符合投資標之企業承諾:
A.需與日本淨零轉型策略一致。
B.揭露量化成效:包括業務進展與環境改善效果等。
C.著重擴展海外市場。
(4)預期減碳效益:未來10年將減少8億8,920萬噸,約占2020年總排放量之91% (2020年為9.67億噸)。

內參:
12/22日本公布「特定產業投資戰略」,提出16項GX優先投資產業
一、背景:
(一)岸田文雄2021年成為新任日本內閣總理大臣,旋即面對俄烏戰爭爆發,導致全球能源價格上漲、供應不穩定的嚴峻情形。日本亟需仰賴能源供需結構轉變同時兼顧能源價格低廉並穩定供應的多重目標,日本的整體產業與社會結構亦須隨之轉變,所以岸田首相於2022年7月宣布將新設「GX實行會議」,宣告由政府帶頭開展脫碳工作,對整個經濟社會體系進行「綠色轉型」(Green Transformation,簡稱「GX」)。
(二)GX旨在將工業革命以來以化石燃料為中心的經濟、社會與產業結構轉向潔淨能源。該會議階段性任務為制定「GX 基本方針」,主要制定日本未來10年經濟、社會與產業結構以實現去碳的路線圖,持續推動再生能源、氫/氨氣、儲能等綠色成長戰略優先發展領域(共22個產業/領域),並彙整具體決策與行動。
(三)GX轉型債券:旨在強化私營部門轉型融資。期望能具體落實公部門20兆日圓(新台幣4.36兆元)的促進措施投資,以吸引私部門資金進場,並達成公私部門共150兆日圓(約新台幣32.68兆元)的GX投資額(能源供給面約50兆、能源需求面約100兆)。預定2024年2月開始發行第一期,約1.6兆日圓。
二、日本於12/22公布「特定產業投資戰略」:近日「實現GX專家工作組」就路線圖討論各項優先領域,並制定GX實行會議下的「特定產業投資戰略」,以作為GX經濟轉型債券的「投資促進措施」。該戰略介紹基本原則、實施政策、有資格獲得支持措施的企業所需的承諾概念,以及執行原則等。並制定優先領域的GX方向和投資促進措施,包括各領域之個別投資戰略(包括GX方向及十年減碳與公私投資金額目標,GX前期投資,GX市場建構步驟,以及相關支持法規與制度等),以加速GX實施。說明如下:
(一)目的:提高產業的可預測性吸引GX投資,藉此實現去碳、經濟成長與穩定能源供應等目標的GX(綠色轉型),並針對16個優先產業制定未來10年的投資戰略。
(二)「投資促進措施」的基本原則
1.為致力於管理創新(包括融資方式),以及因技術創新與業務性質,而難以獨立做出投資決策之私人企業。
2.對有利於增強產業競爭力、促進經濟成長、減少排放者,將綜合考量市場規模、減碳規模以及實現GX所需的國內供需,確定優先順序後提供支援 。
3.與監理和制度措施結合,形成改變企業投資和需求方行為的機制。
4.針對可使國內人力、物力投資擴大(包括促進日本國內經濟價值流通的投資,如資源循環與完全基於內需的市場),但排除對國內減碳無效(如關閉海外資本投資),以及僅實現碳權目標有效的計畫。
(三)法規配套促進投資措施:
1.成長導向型碳定價(CP)GX投資獎勵:透過對碳排放進行定價,提高企業的可預測性,並提高GX相關產品與企業的相對競爭力。
2.提高反壟斷法實施的可預測性。在石化、鋼鐵、汽車等高排放產業,單一企業很難做出投資決策,為了增強產業競爭力、實現經濟成長、減少排放,需要多個企業合作。公平貿易委員會已於三月制定指導方針。期能積極靈活應對,支持GX的各項計畫。
3.各產業規範相關配套法規,如蓄電池根據經濟保障法確保穩定供應的義務(5年以上);汽車業透過節能法的「領跑者制度」提高車輛燃油效率和電力消耗;根據節能法「非化石能源轉換目標」,推動「非化石能源汽車」的引進。CCS則基於經營環境改善相關法發展CCS相關制度措施與長期脫碳電力拍賣。
(四)有資格獲得支持措施的企業所需的承諾概念
1.不同於傳統支持措施(如政府投資促進措施)的基本原則來進行。
2.為了透過公私合作實現GX投資,將要求所投資企業對GX做出相應承諾,例如參加GX聯盟 ,作為「大膽的前期投資支持」的一種形式,從實現GX投資永續發展的角度出發,綜合採取監管與制度措施。
3.由於該資金將從資本市場籌集,作為促進脫碳平穩過渡的“轉型債券”,因此將做出與日本氣候轉型策略一致的努力,例如採取“轉型融資技術路線圖”,同時穩步達成減碳成效等。
(五)《投資促進措施》執行原則
1.目標產業:
(1)從產業佈局的角度出發,從跨產業的視角尋求整體的最佳解決方案。
(2)在制定投資促進策略時確認是否有助於提高產業競爭力、以及是否有助於使世界依賴日本,並在22個領域中有取捨地進行預算分配(現僅針對16個領域提出特定產業投資戰略)。
(3)不要立即確定20兆日元的具體用途,而應根據技術進步與環境變化進行定期檢討。
(4)在強調速度與規模的同時與業者協調立場。
2.業務內容
(1)在規劃和執行預算項目時,務必確保與轉型融資技術路線圖保持一致。
(2)盡可能量化揭露該業務的進展與環境改善效果等具體影響以利購買GX經濟轉型債券相關者了解。
(3)著重於海外市場的拓展(不限於產品,還包括設計與系統銷售),同時進行相應的規則制定(如支持GX聯盟中私部門的規則制定等)。
3.受投資促進措施約束的企業:將支持以下企業,在選擇時確認其意向,並在專案期間進行驗證。
(1)公司高層致力於快速變革
(2)有能力自行從資本市場吸引資金,著眼於未來自力更生。
(3)努力吸引市場需求者參與。
(六)產業策略方向及預期效益:
1.鋼鐵:預計未來十年減量約3,000萬噸,公私金額投資約3兆日圓。
(1)實施去炭製程改造(如高爐改為電爐、利用直接還原技術擴大鋼板生產,預計2030年供應1000萬噸綠色鋼鐵)。
(2)爭取氫還原技術全面社會化。
(3)約2040年實施氫還原高爐技術研發。
2.化工:預計未來十年減量約1,000萬噸,公私金額投資約3兆日圓。
(1)透過優化運作模式為GX籌集資金(如石腦油裂解)。
(2)透過化學品回收/生物利用等方式創造高性能的低碳能源,並擴大供應。
(3)將上述化學品回收等系統與業務拓展至海外。
3.紙漿造紙:預計未來十年減量約400萬噸,公私金額投資約1兆日圓。
(1)轉型為生物煉製產業(生物質材料與燃料)。
(2)以生質、天然氣等燃料取代燃煤發電。
(3)工業熱泵熱源轉換(主要發生於乾燥過程)。
4.水泥:預計未來十年減量約200萬噸,公私金額投資約1兆日圓。
(1)燃煤鍋爐燃料轉換,投資熱循環鍋爐。
(2)碳循環、再利用技術開發,並向海外出口技術與設備。
5.汽車:預計未來十年減量約2億噸,公私金額投資約34兆日圓。
(1)促進電動車(EV、合成燃料、氫)開發、引進 ;透過補貼方式提高市場占比。
(2)發展基礎設施(加氫站)、去碳燃料(合成、生物燃料)。
6.蓄電池:預計未來十年減量約7,000萬噸,公私金額投資約7兆日圓。
(1)確保國內蓄電池產能(2030年達150GWh/年);建立國內蓄電池製造基礎設施(含製程設備)。
(2)加速全固態電池技術開發,實現商業化,搶占電池市場。
7.飛機:預計未來十年減量約1.7億噸,公私金額投資約4兆日圓。
(1)實現航空自主持續成長,推動國際碳中和。
(2)與海外製造商合作(如合作戰略審查、獲得國產永續航空燃料認證),以獲得下一代飛機市場份額。
8.永續航空燃料(SAF):預計未來十年減量約200萬噸,公私金額投資約1兆日圓。
(1)建立充足的SAF製造能力、原材料供應鏈(開發/進口)並以具競爭力的價格穩定供應。
(2)考量原料限制,應最大限度應用國外資源,以持續穩定供應SAF。
9.船舶:預計未來十年減量約120萬噸(若包含遠洋船舶則預估為1200萬噸),公私金額投資約3兆日圓。
(1)推動國內外零排放船隻普及、推進及推廣支援潔淨能源穩定供應的燃料運輸船與離岸風力作業船。
(2)引入零排放船舶、建立國內生產基地、整備船員教育培訓環境。
10.生活方式:預計未來十年減量約2億噸,公私金額投資約14兆日圓。
(1)加強既有建築(補助加裝隔熱窗、高效能熱水器等)。
(2)透過規範促進市場上設備設施的高性能化。
11.資源循環利用:預計未來十年減量約1,300萬噸,公私金額投資約2兆日圓。
(1)以原料相關產業為中心,透過高度化的資源循環實現排放減少。
(2)透過循環產品設計與開發,宣傳回收再利用的商業模式,使得日本企業的循環產品與商業在國內外市場獲得成功,實現持續且穩定的成長。
12.半導體:預計未來十年減量約1,200萬噸,公私金額投資約12兆日圓。
(1)透過國內合作完善半導體生產基礎設施,並確保當前的基礎設施完善。
(2)建立下一代技術(提高SiC半導體的效能、降低成本)。
13.氫能:預計未來十年減量約6,000萬噸,公私金額投資約7兆日圓。
(1)推動氫氣擴大使用(氫能供應鏈建設)、降低成本,改善氫能使用環境。
(2)增強日本於氫的產業競爭力,並針對全球市場的擴張進行資本投資,以占領不斷擴張的全球市場。
14.次世代再生能源(太陽能電池+ 浮動式離岸風電)
 太陽能電池:預計未來十年減量約2,000萬噸,公私金額投資約31兆日圓。
(1)確立量產技術:持續進行低成本化的技術開發與驗證,以加速社會實施。
(2)整備生產體制:在2030年之前建立GW級的量產體制,並在國內外市場取得份額。
(3)創造需求:通過確定導入下一代太陽能電池的目標並制定實現所需目標的方法,喚起政府與私營部門對此的關注(持續尋找除鈣鈦礦太陽能電池外的可能性)。
 浮動式離岸風電:預計未來十年減量約5,500萬噸,公私金額投資約31兆日圓。
(1)制定日本浮動式離岸風電導入目標、促進國外投資。
(2)通過低成本化的技術開發與加速布建,同時與歐美等國合作,進行研發及調查以實現國際標準等。
(3)加強人才培養,以獲得必要的技能。
15.核電:預公私金額投資約1兆日圓。
(1)開發、建造搭載新安全機制的下一代創新反應爐,以追求提升安全性。
(2)推進對下一代創新反應爐的開發、建造等進行投資的業務環境整備。
16.CCS:預計未來十年減量約4,000萬噸,公私金額投資約4兆日圓。
(1)推進CCS計畫環境整備與商業模式構建,以順利於2030年前啟動先進的碳捕捉與儲存(CCS)。
(2) 推進在海外進行以日本為前提的輸出CO2計畫。
(3)加強在CCS價值鏈中的產業競爭力,包括CO2分離回收裝置、液化運輸船、總工程等。
(五)預期效益:未來十年預計將減少8億8,920萬噸,約占2020年總排放量之91% (2020年為9.67億噸二氧化碳當量)。

資料來源:https://ppt.cc/f1kIfx、https://reurl.cc/E42X7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