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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美國財政部國稅局發布《潔淨氫生產減稅規則》草案

  • 建檔日期:113-01-04
  • 點閱:35
  • 期數:1483

摘要:
1.背景說明:
(1)辦理依據:2022年《降低通膨法案》提供131.66億美元
(2)目標:潔淨氫產量由目前低於100萬噸提高到2030年1,000萬噸。
2.草案要點:
(1)十年稅負減免:適用2033年前開始興建之專案。
(2)依潔淨氫生命週期排放量分4級進行減免:
生命週期溫室氣體排放量
(每公斤潔淨氫所產生CO2) 減免比例 生產減稅金額
(美金/每公斤潔淨氫)
小於0.45公斤 100% $3
0.45到小於1.5公斤 33.4% $1
1.5到小於2.5公斤 25% $0.75
2.5到小於等於4公斤 20% $0.6
A.計算範疇:全生命週期,從原料產生(含收集、提取、加工、運輸),及產氫階段排放(包括使用電力與CCS設備等)。
B.產氫用電排放計算規範:
(A)須提出能源屬性憑證(Energy Attribute Certificates, EACs)作為購買潔淨電力證明。
(B)潔淨電力檢視原則:
a.使用新電力來源:非既有,另須是製氫設施施工時三年內新增或擴建的潔淨電力。
b.與產氫設施位同一電網:以利計算產氫用電之全生命週期碳排。
c.與產氫用電時間匹配:須在1小時內。
(3)納入再生天然氣(Renewable Natural Gas, RNG,如:垃圾掩埋沼氣)與回收逸散甲烷氣體(如煤層氣)產氫。
3.外部意見:
(1)減免金額(至多3美金/每公斤潔淨氫)不具鼓勵效果。
(2)使用新電力來源與用電時間匹配原則可能阻礙產氫進度。

內參:
12/22美國財政部國稅局發布潔淨氫生產稅減免規則草案,以驅動美國創新並加強能源安全

一、背景說明:
(一)2022年美國「降低通膨法案」(IRA):首度為潔淨氫生產商提供131.66億美元潔淨氫生產稅減免(Clean Hydrogen Production Tax Credit)資金,旨在鼓勵私部門投資以加速美國潔淨氫產業發展。
(二)氫能生產潔淨氫生產稅減免(45V條款):係根據IRA而產生的條款,旨在提供潔淨氫生產稅減免之正式法源。
(三)預期效益:據官員估計,至2030年氫生產稅減免將帶來1,400億美元收入和70萬就業,政府目標在降低氫生產成本並將潔淨氫量從目前不到100萬噸提高到2030年1,000萬噸及2050年5,000萬噸。
二、國稅局(IRS)發布潔淨氫生產稅減免之擬議規則制定通知(Notice of Proposed Rulemaking, NPRM):IRS於12/22發布關於潔淨氫生產稅減免之擬議規則制定通知,提出氫生產稅減免規則草案(Section 45V Credit for Production of Clean Hydrogen; Section 48(a)(15) Election To Treat Clean Hydrogen Production Facilities as Energy Property),以作為45V正式法案與公聽會參考資料。
(一)潔淨氫生產稅減免規則草案係參考《清潔空氣法》和GREET模型而建立:在與聯邦政府專家,特別是國家環境保護局(EPA)和能源部(DOE),進行密集諮詢後制定此稅額減免規則草案。前者是《清潔空氣法》主責單位,而隸屬於後者的阿貢國家實驗室則是提供GREET模型 的機構。
(二)目前已進入公眾諮詢階段:NPRM在12/26《聯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上公佈後,目前正進行60天公眾意見徵詢。
(三)發布45VH2 2023 model:DOE並同步釋出一套GREET-45VH2 2023 model和使用者操作手冊,供納稅人參考如何計算減免額度。
三、潔淨氫生產稅減免之推動做法:
(一)十年期程的稅額減免:45V減免適用期程為10年,並針對2033年前開始建造之專案。減免情況視是否使用符合標準之氫設施以生產符合標準之潔淨氫/每公斤而定。
(二)關於潔淨氫之認定:
1.每公斤氫氣生產溫室氣體排放量小於等於4公斤CO2的氫氣即為潔淨氫。
2.必須在美國或美國領土內生產。
3.氫用於一般性的貿易、商業銷售或使用:需經第三方查驗。
(三)關於符合標準氫設施之認定:
1.由申請減稅者所擁有的設施。
2.生產符合上述規定之潔淨氫。
3.設施需於2033年1月1日前施工。
(四)溫室氣體排放量計算方法:
1.依據《清潔空氣法》(section 211(o)(1)(H))規定、和最新GREET模型(45VH2-GREET)決定生命周期溫室氣體排放量。
2.溫室氣體排放範疇界定 :從生產源到大門(well-to-gate)範圍內都算,因此從原料產生、收集、提取、加工、運輸到氫氣生產設施的相關排放,以及過程排放,包括氫氣生產設施使用電力排放和氫氣生產設施產生之二氧化碳的捕集與封存等都算在內。
3.依4項技術中立原則分減免等級:依產氫過程溫室氣體排放量設定4項技術中立之稅額減免等級。
(五)生命週期溫室氣體排放量之分類等級及對應之稅額減免金額:
生命週期溫室氣體排放量
(單位:每公斤潔淨氫所產生CO2/公斤) 適用比例 稅額減免金額
(單位:美金/生產每公斤潔淨氫)
小於0.45公斤 100% $0.6/ $3
0.45到小於1.5公斤 33.4% $0.2/ $1
1.5到小於2.5公斤 25% $0.15/ $0.75
2.5到小於等於4公斤 20% $0.12/ $0.6
(六)關於臨時排放率(provisional emission rate, PER):
1.申請對象:針對未被納入最新版45VH2-GREET模型內的氫氣生產使用原料與生產方式,生產商得申請PER。
2.適用PER的原料與生產方式:
(1)原料:如生物質
(2)生產方式:如鑽探地質氫氣技術(地質製氫);使用燃料電池同時生產氫、熱和電
(七)關於產氫過程用電之能源屬性認證(Energy Attribute Certificates, EACs):
1.認證目的:為確保產氫過程所耗電力低於法定之最低排放強度,NPRM提出有關電解產氫之能源屬性認定規範,即能源屬性認證。EACs係為了紀錄與評估特定減稅等級的資格而設計。
2.EAC認證上應包含資訊:
(1)對發電設施的描述,包括用於發電之技術與原料
(2)電力數量與單位
(3)發電設施首次開始商業運營日期(commercial operations date, COD)
3.EAC認證規範當電解產氫時,需符合三項用電原則:
(1)與電解槽運行時程吻合(temporal matching):氫設施在產氫時,氫氣生產與潔淨電力發電須在1小時內同時運作。相關辦法於2028年公布。原則上計算用電量的單位應以小時計算(hourly tracking system)。
(2)可供電解槽傳輸(deliverability):生產商的電解槽需與潔淨電力位於同一電網區域,以利傳輸。
(3)使用新的(incrementality)的電力來源:非既有的電力,製氫使用電力須是三年內新商轉或新擴增容量的潔淨能源電力。
4.EAC需經第三方查驗
(八)氫製程之生命週期溫室氣體排放申報:
1.氫氣生產商向DOE提交有關製程資訊,包含生產、銷售或使用經合格、無利害關係第三方驗證的潔淨氫資料和EACs。
2.經DOE評估其製程生命週期溫室氣體排放量,生產商使用DOE提供之排放值申請減免,作為其納稅申報之一部分。
(九)使用再生天然氣(Renewable Natural Gas, RNG)和逸散甲烷(Fugitive Sources of Methane)產氫: 財政部與IRS提案將再生天然氣與逸散甲烷產氫途徑納入稅額減免範圍內,並就相關資格條件及其標準徵求公眾意見。
(十)45V與其他相關聯稅額減免法條(45Q和Section 48)間關係:
1.關於Section 45V和45Q間重複時的規定:對於加裝碳捕捉設施之氫氣生產商,不得同時申請45Q稅額減免。
2.亦可引能源稅Section 48(a)(15)申請稅額減免 :當潔淨氫生產行為不符合45V或45Q條款之減免條件,則生產商可引能源稅Section 48(a)(15)申請稅額減免。
四、目前對此草案的批評意見包括:
(一)減免金額不足以獎勵生產:減免額最高僅美金3元,無法鼓勵國內潔淨氫的生產。
(二)採區域(Regionality)原則,限制可以產氫與布設電網的地區。
(三)外加性(incrementality)原則可能阻礙生產進度:製氫使用電力須是三年內新商轉或新擴增容量的潔淨能源電力,等於是排除了核能電廠提供產氫電力的可能性。
(四)時程吻合(temporal matching)原則可能使生產進度延誤:很多產氫用電標準要在2028年以後才會完成,2030年才有可能實現產氫專區電網整併完成,此規定將導致生產商寸步難行。
(五)將導致氫氣減產:Plug Power公司按照目前規劃進行模組推估,表示此法將導致2030年美國境內的氫氣生產比預估產量減少70%。

資料來源: https://shorturl.at/WX246、https://shorturl.at/eiZ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