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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G20能源部長會議之情形,報請鈞察。

  • 建檔日期:112-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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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G20成員國頃出席印度能源部長級會議,會議討論重點如次:
(一)G20成員國的能源部長日前在印度果阿邦(Goa)舉行會議,惟未能就逐步減用化石燃料的路線圖達成協議,會後未有發表聯合公報,僅發表「成果聲明」及「主席總結」。
(二)G20成員國的碳排放及GDP都分別佔全球的逾四分之三,因此G20減碳行動在全球應對氣候變化方面非常重要。果阿邦會議冀在9月G20領導人峰會及年底迪拜聯合國氣候峰會(COP28)前就能源轉型議題定調。
(三)德國和法國等歐盟主要經濟體及部分脆弱島國組成的聯盟,敦促G20加快實現淨零排放和逐步淘汰化石燃料的計劃,但許多發展中國家認為,西方發達國作為過往污染者和溫室氣體排放者應付出更多,轉型需要巨額資金和新技術,在沒可負擔的替代品的情况下棄用會造成污染的燃料,將令大量人口陷入貧困。
(四)本次會議主辦國印度,其電力部長辛格(R.K.Singh)會後表示,部分國家希望以碳捕捉方式而不是逐步減用化石燃料來應對碳排放問題,部分中東國家認為碳排放問題可用「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技術(CCUS)等技術或其他減排技術解決。
(五)成員國一致同意就能源轉型、發展清潔氫、能源儲存等技術及獲取能源方面籌措低成本融資,又同意考慮將藍氫(用化石燃料生產氫過程使用CCUS達到低碳)與綠氫(對水作電解以生產氫時完全使用低碳能源)同等看待。
二、此外,香港行政長官李家超頃對外公布,APEC能源部長會議將會按照其規則及慣例出席,惟暫未公布是次出席名單。依據港府新聞公報資訊,該會議皆為環境及生態局(原名為環境局)局長代表出席,過往主要以探討包括能源安全、能源貿易及投資、能源效益和社區可持續發展,以及推動和使用更潔淨能源等相關議題;併請鈞察。

香港辦事處經濟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