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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報德國外交部發表「氣候外交策略」,謹陳鈞參。

  • 建檔日期:11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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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德國聯邦政府於2023年12月6日,適值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COP28)於杜拜召開之際,正式公布「氣候外交策略」(Klimaaußenpolitikstrategie),揭櫫總體戰略目標在於確保德國可盡最大力量,協助全球氣溫上升幅度控制於攝氏1.5度內。
二、德國盼結合政府各部門力量,運用新公布之「氣候外交策略」,於全球促進符合社會正義與經濟轉型的氣候中和行動。未來德國政府將由單一窗口向國際闡述氣候外交政策,德國主張因應氣候危機及其衝擊,需要迅速且具雄心之國際合作,全球社會以符合公平正義之方式向氣候中和過渡,是強化社會、環境韌性、經濟安全之重要契機。
三、「氣候外交策略」指陳,德國盼成為氣候政策先驅與不同國家集團間之橋樑,期望以經濟轉型成功及繁榮樹立典範,激勵其他國家遵循氣候中和措施。
四、該戰略亦明示德國須簡化不同政府部會之工作、強化溝通協調,而非各自為政,始可有效率提升國際層面影響力,促進全球社會經濟朝氣候中和邁進。
五、德國並自詡「氣候外交策略」是迄今為止全球已公布的類似戰略中最全面之規劃。德國亦認為氣候合作可與部分現階段未共享核心價值之國家,建立相互認同與橋樑。
六、德國「氣候外交策略」主要目標與方向包含:
(一)支持落實「巴黎氣候協定」,控制全球氣溫上升幅度於攝氏1.5度內;
(二)加強全球氣候變遷調適能力,聚焦於協助脆弱國家應對氣候危機;
(三)至2030年,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可接近減少一半(與2019年排放水準相比);
(四)透過推動氣候合作夥伴關係共同實現氣候目標;
(五)至2030年,全球再生能源發電容量增加2倍;
(六)至2030年,能源效率提高1倍;
(七)加速能源轉型,逐步淘汰石化能源;
(八)與夥伴合作,透明且負責任使用碳捕捉與貯存技術(CCS),以及相關負排放技術;
(九)支持採取具有全球約束力之措施,減少航空與運輸之溫室氣體排放;
(十)德國繼續作為國際氣候融資領域可靠的合作夥伴;
(十一)藉由加強與擁有雨林區域之國家合作,至2030年達停止砍伐森林目標;
(十二)強化國際間對於氣候與安全、健康議題間之討論;
(十三)致力使國際投資與資金流動符合增溫幅度於攝氏1.5度內之目標;
(十四)支持歐盟之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
(十五)支持能源與經濟轉型所需之技術多元化、永續供應鏈,並擴大建立資源夥伴關係;
(十六)推動國際氫能市場之發展;
(十七)在行政層面,德國氣候相關部會將定期召開次長級會議,共同協調整體氣候外交政策;
(十八)關注氣候議題的德國駐外使館數量由36個增至56個;
(十九)未來將透過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UNFCCC)等多邊論壇、北西洋公約組織(NATO)、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國際能源機構(IEA)、國際再生能源機構(IRENA)、世界貿易組織(WTO)、歐盟、七大工業國組織(G7)、二十國集團(G20)、雙邊氣候夥伴關係、公正能源轉型夥伴關係(Just Energy Transition Partnerships, JETP)、氣候俱樂部(Climate Club)等各類場域及管道,運用政策工具實現德國氣候外交目標;
(二十)德國視二氧化碳定價為減少碳排最有效工具之一,並將協助推動建立全球排放交易體系;
(二十一) 「氣候外交策略」強調工業化國家對於氣候暖化具有歷史責任,但新興經濟體亦應相對做出財務貢獻;
(二十二) 至2024年,德國政府將評估雙邊夥伴關係之成果,強化氣候相關合作。
七、針對「氣候外交策略」,德國外交部長Annalena Baerbock指出,在充滿地緣政治挑戰之時代,氣候政策可成為修補關係之契機。德國將與期望遏止氣候危機之國家聯手,為世界創造更多公平正義。
八、德國氣候特使Jennifer Morgan則讚揚「氣候外交策略」發布時點,伊認為氣候政策涉及安全、糧食、能源、經濟與地緣政治等廣泛領域,「氣候外交策略」將發揮引導與協調政府各部門相關工作之效能。
九、另一方面,指標性環團「德國觀察」(Germanwatch)雖肯定「氣候外交策略」立意良善、確立德國氣候外交政策之目標與方向,但政策部門主任Christoph Bals仍提出針貶並認為:該戰略對於確切實施方式及如何管考成效仍過於模糊,呼籲應藉由各部會次長級會議,針對相關細節訂定更完善之執行計畫。
十、檢附德國「氣候外交策略」英文版摘要網址如次:https://www.auswaertiges-amt.de/blob/2633116/8ea71a517304862954bff70434c3994e/kap-strategie-endata.pdf,謹陳鈞參。

駐德國代表處經濟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