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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歐盟於本(112)年10月9日通過「55套案(Fit for 55)」中兩項關鍵法案事,報請鑒察。

  • 建檔日期:11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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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歐盟執委會本(112)年10月9日新聞資料及本組110年7月14日比貿字第1100000461號函諒察。
二、歐盟執委會於2019年12月11日發布「歐盟綠色政綱(The Eorupean Green Deal)」制定新的歐洲成長策略,目標將歐盟轉變為公平繁榮的社會,且在2050年達到溫室氣體淨零排放、資源有效運用與具競爭力的現代經濟體。歐盟續於2021年6月制定「歐盟氣候法(European Climate Law)」將2050淨零碳排目標立法,亦設定2030年淨溫室氣體排放量相較於1990年至少減少55%之中期目標。歐盟執委會經全面檢視為實現前揭氣候目標所應修訂或擬訂之歐盟規範,於2021年7月提出「55套案」,包含8項修法與5項新的立法,涵蓋能源、運輸、建築、產業及農業等各面向之提案。
三、旨揭歐盟通過「55套案」之兩項法案,據歐盟執委會本年10月9日新聞資料及駐地媒體EU Bulletin報導,綜整如下:
(一)本次通過「55套案」中兩項法案,包括「再生能源指引修正案(the revised Renewable Energy Directive)」及「永續航空燃料法規(ReFuelEU Aviation Regulation)」,讓歐盟對於經濟關鍵產業,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氣候目標。
(二)「再生能源指引修正案」設定2030年歐盟法定再生能源目標為至少42.5%,高於目前32%的目標。惟匈牙利和波蘭對該案投反對票,保加利亞和捷克投棄權,另包括比利時等5個會員國發表聲明,詳述其保留意見與困難。該項修正案將於公告後第20日生效,會員國需在18個月內將其納入國家立法。
(三)「永續航空燃料法規」針對促進永續航空燃料(SAF)制定歐盟區域內調和規則,並制定使用永續航空燃料以減少航運業二氧化碳排放量的路徑圖。該項法規將於公告後第20日生效,並將於2024年1月實施。
(四)「55套案」是「歐盟綠色政綱」的核心,涵蓋廣泛的產業減排目標,包括增加自然碳匯、更新排放交易系統以限制碳排、對污染定價與增加綠色轉型的投資、對公民與小企業的支持等。歐盟現已更新再生能源與能源效率目標,預計到2035年逐步淘汰污染車輛,同時擴增充電基礎設施以及陸海空運中使用替代燃料。
(五)該項套案其他待決的立法文件及會員國對於法案的落實仍持續進行中,如能源稅指引(the Energy Taxation Directive)尚待完成,爰執委會敦促會員國儘速完成談判。
(六)執委會將針對「歐盟綠色政綱」立法實施與公民和業界進行一系列對話,而歐洲議會及歐盟理事會目前正就能源、循環經濟、污染和自然相關法律等進行談判,執委會亦將提供支持,以確保該些法案能在未來幾個月獲得同意。
四、檢送歐盟執委會新聞稿及媒體報導如附件,相關資訊亦可於歐盟執委會網站下載(網址https://ec.europa.eu/commission/presscorner/detail/en/ip_23_4754),併請卓參。

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經濟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