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英國預定於2027年實施碳邊境調整措施(CBAM)事,敬請查照。
- 建檔日期:11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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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英國駐WTO代表團副代表助理Andrew Peters本(113)年1月4日電郵(如附件1)辦理。
二、上述電郵附帶兩個檔案。其一是英國駐團大使Simon J. MAMLEY上(112)年12月21日通知WTO其他代表團有關英國將於2027年針對特定進口產品實施CBAM之信函(如附件2);另一是有關英國CBAM的事實概況簡介(如附件3)。
三、上述英國駐團M大使之信函表示,英國根據2023年國內諮商結果,已決定於2027年實施CBAM,搭配產品自願性標準及碳排放申報系統。CBAM的細節(設計及實施方式)將於2024年與其貿易夥伴諮商。
四、英國CBAM的事實概況有三項重點:
(一)產品涵蓋產業:鋁、肥料、玻璃、氫、鋼鐵、陶瓷及水泥。具體的產品範圍將由該國2024年進行諮商。
(二)碳排放範圍:產品生產方式及其使用之能源(屬於間接排放,含電力、熱能、冷能等)。
(三)實施責任額度:英國與進口國對於特定產品碳定價之差額及特定產品碳排放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