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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本組綜整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對日本企業之影響及應對建議如附件,報請鑒參。

  • 建檔日期:113-03-06
  • 點閱:19

依據貴署113年2月26日貿多字第1130250321號函辦理。
一、日本貿易振興機構(JETRO)於本(2024)年2月發布「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解說-基礎篇」,介紹CBAM規則、過渡期間措施等。報告並闡述CBAM對日本企業之影響及應對建議,摘要如次。
二、CBAM對日本企業之影響
(一) CBAM初期階段之目標產品為水泥、肥料、鋼鐵、鋁、電力及氫氣,其中電力主要係由歐盟鄰近國家出口,氫氣貿易量則較為有限,其餘4類產品(水泥、肥料、鋼鐵及鋁)因日本對歐盟出口較少,判斷直接影響有限。惟在過渡期間日本出口歐盟之鋼鐵下游產品(CN Code 7318),生產者及進口商皆表示須投入大量工作進行CBAM報告。
(二) 世界銀行依據各國對歐盟出口量佔其總出口量比例,以及該國產品碳排放強度,計算CBAM對非歐盟國家之影響暴露指數。對歐盟出口量佔比較高者主要為發展中國家及歐盟鄰近國家,包括喀麥隆(93%)、辛巴威(87%)、莫三比克(74%)、英國(69%)及阿爾巴尼亞(59%),其他國家如美國10%、中國9%、韓國10%、印度19%及南非17%,日本僅佔2%。經貿易加權之「相對CBAM暴露指數」,辛巴威、喬治亞、莫三比克及印度位於前列,日本則與美、韓等國一樣影響為零(指數為零)。
(三) 惟若係在海外生產並出口至歐盟則可能會受影響,原出口歐盟之低價產品轉出口至日本或日本主要出口國,可能加劇市場競爭。
(四) 倘未來產品適用範圍擴大,如涵蓋有機化學品及聚合物等,鑒於此類產品日本對歐盟出口量較大,影響可能增加。另倘適用範圍擴大至使用鋼材等原材料之下游產品,日本對歐盟之出口亦將受影響。
(五) 其他可能影響包括:
1. 向歐盟出口目標產品之企業可能會被要求提供產品隱含排放(Embedded Emissions)相關資訊,企業須導入排放量監測及記錄系統,增加行政負擔及相關成本。
2. 預期歐盟境內進口商將傾向選擇隱含排放量較低之產品,增加生產者減少排放 量之壓力,產品隱含排放量將成為競爭之新要素。
3. 適用之境外碳價將影響CBAM負擔金額。日本自2023年開始試行GX碳排放量交易制度「GX-ETS」,計畫於2026年正式實施。惟該制度僅要求企業購買未達自設目標之碳權,即便可抵減CBAM負擔額亦僅能部分抵減,且目前尚未確定GX-ETS能否成為抵減對象。
4. 對於歐盟境內子公司,倘自境外採購原材料,預期將增加間接成本。隨適用產品範圍擴大,負擔亦將增加。
5. 歐盟供應商可能會將應對CBAM之成本轉嫁至價格。
6. 即便已進行排放量監測及報告之企業,仍可能須改變其方法以符合CBAM規則。
三、應對CBAM之建議
(一) 歐盟境內企業進口業務之應對及準備
1. 確認進口產品是否屬於目標產品,並關注CBAM規則動向,應對CBAM規則適用範圍之擴大或程序細節等可能變化。
2. 因CBAM需公司全體共同應對,須明確CBAM之責任歸屬,由多家業者組成之集團可考慮集中責任歸屬。
3. 重新檢視與境外供應商之合約內容,將獲取CBAM相關資訊納入考量。
4. 於CBAM正式適用前確保有可合作之外部檢驗者。
5. 建立符合CBAM規則之報告系統。
6. 預先計算正式適用時之成本影響。
7. 瞭解產品隱含排放之排放源等資訊,必要時重新檢視供應鏈或採購策略。
(二) 歐盟境外生產者之應對及準備
1. 確認出口歐盟之產品是否屬於CBAM目標產品,並關注CBAM規則動向,如目標產品適用範圍擴大等。
2. 因歐盟進口商可能會要求提供排放量數據,考慮導入適當監測系統。另確認原產國之碳權購買是否可用於抵減,並確保有相關佐證文件。
3. 考慮將歐盟境外之生產設施登錄於CBAM登錄簿,進口商據此可獲取產品隱含排放量資訊。
(三) 「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解說-基礎篇」可至下述網址下載瀏覽:https://www.jetro.go.jp/world/reports/2024/01/b56f3df1fcebeecd.html

駐日本代表處經濟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