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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日本經濟產業省及環境省公布日本特定業者2021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事,報請鑒參。

  • 建檔日期:113-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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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日本經濟產業省本年2月29日發布之新聞指出,經濟產業省及環境省依據「地球溫暖化對策推進法」彙整特定業者報告之2021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並於2月29日對外公布。
二、依據地球溫暖化對策推進法之「溫室氣體排放量計算、報告暨公布制度」,溫室氣體排放量達一定程度以上之業者須計算其排放量並向政府報告,政府據以彙整資訊並公開。
三、該制度係盼業者透過自行計算排放量認識其排放情形,形成自主減排基礎。另經由公開排放量資訊,促進國民及業者提升減排意願及自主減排。
四、2021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彙整結果概要:
(一) 特定事業排放者:
1. 定義:符合條件1或2之業者。條件1、事業活動之能源使用量(以原油計)達1,500千升/年以上。條件2、事業活動溫室氣體排放量(以二氧化碳計)達3,000噸以上,經常員工數達21人以上。
2. 2021年度計有11,963業者,排放量總計5億8,797萬噸二氧化碳(CO2),調整後排放量計5億6,813萬噸CO2。
3. 2020年度計有11,904業者,排放量總計5億6,417萬噸CO2,調整後排放量計5億4,708萬噸CO2。
(二) 特定運輸業排放者:
1. 定義:「合理利用能源法」規定之特定貨物運輸事業者、特定貨主、特定旅客運輸事業者及特定航空運輸事業者。
2. 2021年度計有1,321業者,報告排放量總計2,562萬噸CO2。
3. 2020年度計有1,307業者,報告排放量總計2,477萬噸CO2。
(三) 整體:2021年度排放量總計6億1,358萬噸CO2,2020年度排放量總計5億8,894萬噸CO2。

駐日本代表處經濟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