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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面臨為期2年的批准巴黎氣候協定爭議

  • 建檔日期:105-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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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將參加4月在紐約聯合國之巴黎協定簽署典禮,但一些專家認為可能要到2017年底或2018年各會員國才能正式通過協定的批准,雖然歐盟在巴黎會議支持該協定,但各國對於依據巴黎協定提升排放減量企圖心的意願卻不大。
歐洲奇異公司法律顧問Hendrik Bourgeois指出,歐盟2030年氣候目標(較1990年排放至少減少40%)與巴黎協定不一致。歐盟2030目標於2014年通過,係基於2℃目標所制訂定的,而巴黎協定目標為限制暖化低於2℃,並致力追求1.5℃。各會員國首長已訂於3月17-18日開會,將依據巴黎協定檢視2030年氣候能源政策組合,然而各國對於提升歐盟排放減量企圖心的政治意願不高,目前僅有瑞典與法國有較積極的作為,波蘭則仍在為污染產業辯護。
目前歐盟正在進行改革的碳交易市場,涵蓋歐盟約一半的排放,執委會現正針對另一半排放減量責任將分配給各會員國之提案進行準備,預計夏季提案,之後尚須經過至少一年以上的立法程序。歐盟環境政策專家Sebastian Oberthur認為,若各會員國合力朝向批准進行,僅花費2年時間,對於處理國際條約來說甚為正常,但卻讓人有不批准之慮。對於一向持反對意見的波蘭,歐盟國際氣候策略主任Artur Runge-Metzger表示,執委會正在考慮避開波蘭的意見,過去也有不是所有會員國皆批准的案例。

EU faces two-year wrangle to ratify Paris climate deal─Megan Darby, Climate Change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