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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弭平各國與目前NDC之間的五大差距

  • 建檔日期:107-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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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自定(預期)貢獻((I)NDC)是各國對巴黎協定承諾朝向低碳未來與調適氣候變遷衝擊的氣候計畫,為巴黎協定的實施核心,目前各國已向聯合國提交165份NDC。若各國(I)NDC承諾全然兌現,預估與工業革命前水準相比,2100年全球平均溫升將從未實施NDC之3.6°C降至2.7°C。
然而Climatic Change期刊論文(Beyond headline mitigation numbers: we need more transparent and comparable NDCs to achieve the Paris Agreement on climate change)顯示,若NDC成為國際合作、協商與提升企圖心,以解決氣候變遷的長期工具,則NDC有5大缺口需弭平。因此聯合國氣候談判應制定清楚的NDC指引,以利各國於2020年更新NDC時解決5大差距問題:
1.排放減量未涵蓋所有部門:目前所有國家NDC最偏好的減量策略為再生能源,尤其是太陽能與風能,僅少數國家涵蓋高排放與具高減量潛力的農業與運輸部門等。
2.已開發國家未涵蓋調適計畫:許多開發中國家NDC涵蓋調適,其中近40國訂定量化目標,僅少數已開發國提及調適。然而強化調適能力亦是巴黎協定重要目標之一,已開發國亦會受到氣候變遷衝擊,且其中多國已然擁有既定調適計畫與政策,應納入NDC,以彰顯全球調適的重要性並利於各國比較。
3.承諾金援之已開發國家未提及資助細節:大部分開發中國家提出在國際財務支援下減量之有條件目標,惟承諾資助的已開發國未於NDC提及。若金援不足,將限制開發中國氣候行動且不利於NDC落實。
4.各國NDC未相互檢視:僅11國提及氣候行動的評估與檢視,據丹麥研究顯示,國際評估與檢視可提升各國間之透明度、信任與責任度。另亦可透過相互交流與鼓勵提升企圖心。
5.氣候行動未融入所有領域:大部分開發中國家提出將基於永續發展採取氣候行動,但僅有10國提出永續發展目標,34國提到性別,10國提及化石能源補貼改革。另跨政策領域的綜效與一致性可使氣候行動更有效、更具效率與公平性。

Five big gaps in national climate plans – and how to close them-Climate Change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