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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達成2030年32%再生能源目標與禁用棕櫚油之協議

  • 建檔日期:10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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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歐洲議會、歐盟會員國與執委會針對2030年再生能源政策之三方會談協商後,達成之協議包括:
 2030年再生能源32%占比之具法律約束力目標,並最遲於2023年進行調升檢視。綠色和平組織(Greenpeace)環運人士認為32%目標過低,遠低於防止災難性氣候變遷所需的水準。
 2030年運輸部門達14%再生能源占比目標,此可鼓勵電動車的推廣。
 通過2030年於運輸上不再使用棕櫚油,此協議結果可能觸怒2大棕櫚油產國馬來西亞與印尼,其曾威脅若通過禁用協議將採取貿易報復措施。
 生質燃料部分亦包括:第一代生質燃料(如乙醇)目標維持於2020年目標水準;而來自非糧食作物之第二代生質燃料(如木渣)2030年占比目標為3.5%。
 再生能源自用電(self-consumption)方面,主涉及住宅與小型工廠之屋頂型太陽光電的自用電,協議通過25千瓦裝置容量將豁免部分向電網供電責任。Greenpeace表示,此協議確立歐盟公民、地方當局、小企業與合作社之再生能源自行發電、用電、儲電與售電的權利,且不會面臨懲罰性稅收或繁瑣手續,有利其加速再生能源發展。再生能源合作協會REScoop.eu認為,現在其擁有權利工具,利於其能源轉型成功。基於太陽光電相關裝置程序複雜,為一直以來所面臨的推廣障礙,因此協議亦包括為感興趣安裝者建立聯繫點,以提供相關建議與支持。對於住宅發電供自用之電力,歐盟亦同意取消其所有稅費,即所謂的太陽稅。

EU strikes deal on 32% renewable energy target and palm oil ban after all-night session - Euract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