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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協定執行合規委員會開始對2個政府發出第一批未遵守協定之警示通知

  • 建檔日期:11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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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協定制定8年後,其執行合規委員會(Implementation and Compliance Committee, PAICC)於本週致函2個政府,發出第一批未遵守協定之警示通知,其中包括於2022年9月加入巴黎協定的梵蒂岡,至今尚未提交NDC;另一國(未指出國家名)則是未依協定規定通報欲提供氣候融資之文件。
委員會聯合主席Christina Voigt表示,二政府被告知違反協定具法律約束力的層面,並要求其提出說明。其中一政府未能提交氣候計畫(NDC),一國未通報希望提供之氣候融資。Voigt希望進行對話,屆時各政府將闡明將採取之措施遵守規定。
依據巴黎協定第9.5條規定,已開發國家需每兩年向聯合國通報一次希望向開發中國家提供多少資金,以協助其應對減緩與調適氣候危機。惟巴黎協定未列出哪些國家被視為已開發國家,而可被視為已開發國家但尚未提交此通報文件的國家,包括土耳其、冰島、俄羅斯、烏克蘭與白俄羅斯。
由於土耳其一直強烈反對在氣候談判中被列屬為富裕國家,因而直至2021年才批准巴黎協定,之前僅簽署該協定並具體說明其將以作為開發中國家實施協定。
巴黎協定大部分條款都是自願性的,但Voigt表示,遵守少數具法律約束力層面很重要,因為協定是各締約方應該做什麼的最低全球共識。提交NDC氣候計畫可給予同儕壓力,將雄心推向所需程度以解決氣候危機。此外,各國政府必須預測其氣候融資,因許多開發中國家NDC係以將獲得的氣候融資水準為條件,因此他們需要知道可獲得融資水準以利調整其NDC目標。

Paris agreement’s police force begins with rebuke to Vatican - Climate Change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