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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中國家呼籲設定至2030年每年1000億美元損失與損害資金目標

  • 建檔日期:11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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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COP 27通過建立損失與損害基金,以幫助特別容易受到氣候變遷不利影響的開發中國家應對損失與損害。同時,並成立過渡委員會(Transitional Committee)負責關於基金之新供資安排與基金運作,以提出建議供COP 28審議。委員會由24名委員組成,其中10 名來自已開發國家締約方,14名來自開發中國家締約方。過渡委員會將於8/29-9/1在多明尼加舉行第3次會議。
委員會之14名開發中國家委員,刻正為新的國際損失與損害基金制定規則,希望到2030年每年至少獲得1000億美元資金應對氣候變遷造成的損失與損害,並在本周於會前將此目標納入其聯合提案中。該提案援引聯合國委託報告指出,預計到2030年每年與氣候相關的損失與損害將達到 1500-3000億美元,提議之1000億美元並非代表上限,而是最低承諾。
依據8/29公布文件,在基金之供資者、資助對象、資助項目、資金流、以贈款或融資形式、治理等議題,美國與開發中國家意見分歧。甚至連基金名稱都充滿爭議,雖然開發中國家希望稱為「損失與損害基金」,但美國建議稱為「韌性未來基金」(Resilient Futures Fund)。
最有爭議問題之一是誰向該基金供資。於2022年COP27歐盟執委會副主席Frans Timmermans表示,像中國這樣的大型經濟體也應供資。而中國及其他開發中國家仍然反對要求任何國家供資,除了1992年公約歸類之已開發國家。
開發中國家提案稱,該基金將由已開發國家供資,也可能接受其他締約方的自願捐助。
法國政府提交文件則呼籲向高所得/高排放開發中國家及已開發國家、私營部門、慈善機構籌資,並可能對污染部門徵稅。德國與愛爾蘭聯合提交文件稱,雖然已開發國家負有歷史責任,但所有對損失與損害負有責任並有能力的國家都應向基金捐款。
基金應資助對象問題同樣存在爭議。富裕國家規定資金應流向特別脆弱的開發中國家(COP27通過之措辭)。美國提議責成基金董事會制定基於脆弱性的分配系統。
開發中國家代表認為,他們都受到氣候影響,應該有資格獲得資助,不受歧視或任何形式的排斥。
美國提議,基金董事會應有29名成員,其中可能15名來自已開發國家,10名來自開發中國家,其餘4名則代表民間社會、私營部門、慈善機構與原住民。開發中國家提案稱,已開發國家與開發中國家之間應保持公平之平衡,並各有一名共同主席。
在資助形式議題,開發中國家熱衷於以不增加債務的方式獲得資金,而富裕國家則偏向以不會永久耗盡其金庫的方式籌集資金。
開發中國家提案稱,將主要透過基於贈款的公共融資獲取。美國表示,資金應該是贈款與優惠貸款。
美國設想基金將有3個子基金:一針對海平面上升等緩慢發生的事件,一針對氣候災難後的恢復與重建,另一則針對人口不足500萬的小國。美國提案稱,董事會任務是以平衡方式,考慮脆弱性與需求等因素,為每個子基金分配資金。
雙方提案都希望世界銀行充當基金受託人管理基金財務。但美國更進一步建議讓世界銀行成為基金主辦,並提供工作人員管理該組織。而開發中國家則希望基金設有單獨的專門秘書處。
ActionAid環動人士Brandon Wu認為,讓世銀管理基金將是一錯誤,因該基金可能受到世銀治理與政策面影響,其政策可能與關鍵氣候正義原則相悖,特別是在公平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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