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facebook
  • twitter
  • google
  • 列印
  • 回上一頁

開發中國家提議至2030年損失與損害基金規模應至少規劃1000億美元

  • 建檔日期:112-09-07
  • 點閱:11

於COP 27通過建立損失與損害基金,以幫助特別容易受到氣候變遷不利影響的開發中國家應對損失與損害。同時,並成立過渡委員會(Transitional Committee)負責關於基金之新供資安排與基金運作,以提出建議供COP 28審議。過渡委員會由24名委員組成,其中10 名來自已開發國家締約方,14名來自開發中國家締約方。過渡委員會於8/29-9/1在多明尼加舉行第3次會議。
會中,非洲、拉丁美洲、亞太與小島嶼國家等開發中國家提議,至2030年損失與損害基金應至少規劃1000億美元,此為最低限額,當氣候影響超出一國應對能力時,該基金可提供安全網。
由46國組成的低度開發國家集團支持1000億美元提案,集團主席Madeleine Diouf Sarr表示,損失與損壞不僅僅是環境方面的倒退,並使數十年發展努力付諸東流。
然而,該提案須於COP28獲各國一致支持,然而提案立場與部分富裕國家不一致。
外交官們表示,上週的過渡委員會未解決基金最具爭議的問題。
2022年COP27協議結束多年來氣候損害資金方面的僵局,美國與歐盟之前曾對此表示抵制,因擔心可能導致負有歷史排放責任國家可能將承擔資金責任。
但現在各國對於哪些國家應向基金捐款及哪些國家應獲得支持之議題,意見分歧。
會中代表小島嶼開發中國家的Michai Robertson表示,所有開發中國家都應有資格獲得支持。然而,最易受到氣候影響國家之一的小島嶼國家警示,此種向所有國家開放的方法,並須確保高度脆弱小國不會因較大國家要求而被邊緣化。
富裕國家希望有一個更具針對性的基金。據路透社看到的歐盟COP28談判立場草案顯示,該基金應重點關注特別脆弱的開發中國家。
各國對於誰應供資也意見分歧。美國提案建議基金應從政府、私營部門、慈善機構與新(創新)來源吸引資金,目前存在意見分歧。至於哪些國家應供資部分則未提及。
談判中的一個隱憂是富裕國家未能兌現2009年承諾,即從2020年起每年向貧窮國家提供1000億美元的氣候資金。至今未能兌現承諾加劇貧困國家的不信任和怨恨,這些國家正面臨要求減碳呼籲但卻難以籌資實現目標。

Developing countries propose $100 billion climate damage fund - Reut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