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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島嶼國集團在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海事法庭聽證會上抨擊無休止的氣候談判

  • 建檔日期:112-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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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島嶼國家已要求世界海事法庭釐清國家之氣候變遷義務,可能對其他法院產生影響。
最容受氣候變遷影響的小島嶼國家領導人,在前所未有的海事法庭聽證會開始時,批評無休止的氣候變遷談判。
9/11開始在德國漢堡舉行為期兩週的聽證會,旨在釐清國家保護海洋環境的義務。安地卡及巴布達(Antigua and Barbuda,為中美洲島國)總理Gaston Browne告訴國際海洋法法庭(International Tribunal for the Law of the Sea, ITLOS),是時候談論具法律約束力義務,而不是不兌現的空洞承諾,讓人民遭受痛苦與毀滅。現在有機會對明顯未能解決氣候變遷問題的進程做出急需的糾正,我們不能簡單地繼續無休止的談判與空洞的承諾。小島國秉持相信國際法必須在解決氣候災難中發揮核心角色而來到法庭。
吐瓦魯總理Kausea Natano表示,在多年的國際氣候談判中,脆弱國家曾試圖採取行動減少全球溫室氣體排放,但未能成功。我們未看到避免災難所必需的深遠措施,缺乏政治意願將危及全人類,對於像我國這樣已瀕臨滅絕的小島國來說是不可接受的。
2021 年安地卡及巴布達與吐瓦魯結盟,稱為小島嶼國家氣候變遷與國際法委員會(Commission of Small Island States on Climate Change and International Law, COSIS),之後帛琉、紐埃島、萬那杜、聖露西亞、聖文森及格瑞那丁、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巴哈馬也陸續加入聯盟。
該聯盟已要求法庭就聯合國海事條約(即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下之國家氣候變遷責任,提供正式意見。小島嶼國集團希望法庭明確列出保護海洋環境免受氣候變遷影響(包括海洋暖化、酸化與海平面上升)的法律義務。
COSIS成員希望法庭的強力意見能促使各國政府對氣候變遷採取更強行動,雖然不具法律約束力,但該意見可構成未來訴訟的基礎。該聯盟強調,希望法院解釋現有國家義務,而不是制定新法律。
國際海洋法法庭的知名度不如國際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今年初國際法院受聯合國委託,將就氣候變遷與人權問題提供諮詢意見),涉及之管轄國家也較少。
預計法庭可能在明年提出結論。專家表示,其意見可能影響國際法院及美洲人權法院等其他法院的意見,智利與哥倫比亞已要求美洲人權法院提供類似的諮詢意見。
簽署海洋法的30國以及歐盟,已在截止日前向國際海洋法法庭提交書面聲明。中國是唯一明確質疑仲裁庭管轄權的國家,不認為ITLOS擁有發表諮詢意見的權力,而僅具有解決爭端的權力,並表達對小島嶼國等開發中國家的衷心同情,而面對共同的氣候變遷挑戰,中國認為《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是應對氣候變遷的唯一正確管道。英國並未對仲裁庭管轄權提出異議,但警示國際海洋法法庭要特別謹慎考慮其司法職能範疇,英國並關切僅由少數國家提出諮詢意見請求之事實。
各國書面意見顯示,各國普遍認為溫室氣體排放是一種污染形式,將對海洋環境的健康及其作為碳匯的能力產生嚴重影響。但對於需要採取之行動程度意見分歧。
COSIS聲明指出,海洋法要求各國採取及實施所有必要措施,以避免、減少與控制海洋環境污染。
然而,據歐盟解讀,並未完全禁止對海洋環境的污染,也未要求各國立即停止所有污染。其指出在UNFCCC與巴黎協定下之既有國際合作,並表示海洋法未要求採取更嚴格行動。
然而,COSIS熱衷於關注科學,稱科學表明有必要將全球暖化控制在1.5℃。在法庭上發言的專家概述氣候變遷已影響世界海洋的方式及未來可能如何惡化。吐瓦魯總檢察長Arnold Loughman表示,科學早已證實這些現實,它必須告知國際義務的內容。

Small islands slam ‘endless’ climate talks at landmark maritime court hearing - Climate Change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