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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理事會通過COP28談判立場

  • 建檔日期:11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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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歐盟理事會通過之COP28談判立場,強調具雄心的氣候行動為地球、全球經濟與人民帶來的機會,並確保朝向永續氣候韌性及氣候中和經濟與社會之公正轉型的重要性。
西班牙生態轉型部長Teresa Ribera Rodríguez表示:今天,我們向合作夥伴發出強烈訊息,即歐盟是氣候行動的全球領導者,在杜拜歐盟將站在談判最前線,展示歐盟對綠色轉型的最堅定承諾,並鼓勵合作夥伴效仿。歐盟是變革的推動力,不能以困難為藉口,回到巴黎協定前的局面。
提升全球實現氣候中和的雄心
會員國強調大幅提升全球氣候雄心的重要性,以使巴黎協定1.5°C目標可達成。其強調目前各國NDC不足以實現目標,所有締約方都應在COP28之前重新審視並加強NDC或更新長期低碳發展策略(LTS),尤其是主要經濟體本應增強NDC,並更新為2050年前淨零排放目標之LTS。
在此背景下,理事會歡迎向UNFCCC提交歐盟最新NDC,以反映55套案(Fit for 55 package)基本要素,該套案均已達成一致共識,將使歐盟達成2030年凈排放比1990年至少減少55%,並於2050年實現氣候中和。
逐步淘汰化石燃料並增加再生能源裝置容量
理事會強調,朝向氣候中和經濟轉型將需全球逐步淘汰無減碳裝置(unabated)的化石燃料,並在本十年達到消費峰值。既然已有具成本效益的減排措施可用,其強調,在2050年之前儘早使能源部門主要無化石燃料的重要性,以及努力在2030年代實現完全或大部分脫碳之全球電力系統的重要性。並呼籲儘快逐步取消化石燃料補貼(刪除inefficient一詞),補貼並不能解決能源貧窮或公正轉型問題。
理事會呼籲採取全球行動,達到至2030年再生能源裝置容量增加兩倍,達11 TW,能源效率提高一倍,同時尊重每個國家的國家能源結構。其強調,與開發中國家合作對於應對挑戰與確保轉型益處至關重要。
氣候融資解決損失與損害問題
會員國認知許多國家與機構為解決氣候變遷不利影響造成的損失與損害而資助的一系列解決方案所做的努力。認知需加強既有籌資安排,並注意到多邊開發銀行與國際金融機構在這方面的潛力。部長們呼籲所有國家提升努力,從各種來源籌集資金以支持氣候行動。他們將在2023年10月17日的經濟金融事務理事會議上討論氣候融資議題。

COP28: Council sets out EU position for UN climate summit in Dubai - Council of the 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