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在新全球氣候融資目標結構談判,已取得進展但棘手的歧見仍然存在
- 建檔日期:113-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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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聯合國談判的談判代表表示,各國政府在如何建立新的全球氣候融資目標方面已取得進展,但在誰應支付及目標應多高方面仍存在巨大分歧。
部長們齊聚亞塞拜然首都巴庫,討論2025年後新的氣候融資目標,以助開發中國家應對氣候變遷。協議將於11月底COP29達成。
在10/9會談開始時,COP29主席巴巴耶夫(Mukhtar Babayev)表示,他看到積極跡象表明,雙方在目標結構上可能日益趨同。
該議題談判聯合主席Zaheer Fakir表示,各方在部分核心問題仍存在歧見,但在目標構建方面已取得實質性進展。
另一位聯合主席,澳洲的Fiona Gilbert表示,許多人都同意,目標應包括對開發中國家提供公共氣候融資和動員私人資金,無論是設定一個數額還是設定為兩個單獨的數額目標。部分政府希望較小的公共融資(或核心)目標,得到更廣泛目標(包括流向開發中國家的總投資或所有國家氣候行動的全球投資流)的補充。有些國家則想要更具體的子目標,例如,應拿出一定數量的資金幫助開發中國家調適更極端的天氣和海平面上升。
氣候融資新集體量化目標(New Collective Quantified Goal, NCQG)的結構,在COP29解決該目標所有面向之前,將不會獲得最終同意,且此項提議結構仍存在一些阻力,中國談判代表稱其“過於複雜”,並批評其對私營部門的依賴。
雄心勃勃還是現實:已開發國家和開發中國家在目標規模及哪些國家應做出貢獻方面也存在分歧。
10/9開發中國家表示,目標應該夠大,以利滿足其氣候行動需求,並提議每年1-2兆美元數字。但富裕國家並未提出任何數字,僅表示應至少與之前每年1000億美元目標一樣大。而富裕國家在2020目標年之後兩年後才實現目標。
美國氣候特使John Podesta在巴庫表示,目標內層的公共融資要素,應如同1000億美元目標一樣具雄心、擴增締約方,但也必須切實可行。所需資金總額需將遠高於1兆美元,應包括目標的外層,如私人、慈善和所有國家提供的國內資金,以及國際公共融資。
瑞士談判代表表示,具雄心不僅僅指金額,雄心還意味著,若我們共同盡力實現目標,目標是可以實現的,為此,我們必須考慮到政治和經濟現實。不切實際的目標,使得說服財政部、發展機構和其他參與者盡一切努力為實現目標做出最大努力變得更加困難,而未能實現目標將面臨破壞聯合國氣候體系信任的風險。
另一方面,菲律賓談判代表表示,NCQG規模應至少為1.3兆美元,且必須得到公共融資的大力支持。只有如此,我們才能填補氣候行動中明顯的資金缺口,並應對對我們影響不成比例的挑戰。
中國談判代表表示,已開發國家必須表明他們願意提出的金額。
誰該付錢:UNFCCC目前將各國分為兩大陣營:有義務提供氣候資金的已開發國家和有權獲得氣候資金的開發中國家。
美國、英國、日本和歐盟成員國等已開發國家認為,隨著全球經濟的轉變,1992年制定的分類已經過時。沙烏地阿拉伯和中國等部分開發中國家變得更加富裕,排放的溫室氣體也比那時多得多。
日本談判代表表示,具雄心的NCQG,僅靠已開發國家的官方財政資源是無法實現的。
瑞士談判代表表示,若已開發國家的環境和氣候部長能夠說各國都在做出貢獻,那麼將有助於說服其財政部和議會同意貢獻更多資金。
但沒有一個開發中國家表示支持擴大氣候融資官方捐助國的意見,且有數國,特別是那些被點名國家,表示強烈反對。
中國談判代表表示:我們需要堅持已達成的協議,任何改變規則或增加開發中國家義務的嘗試都不符合《巴黎協定》或《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
阿拉伯集團和新加坡聲明同意中國觀點,即不應擴大捐助國名單。
巴黎協定規定:德國氣候特使Jennifer Morgan試圖安撫這些國家並表示,並非要改變任何國家在聯合國氣候體系下的地位,一個國家可以同時提供和接受貢獻。
巴西氣候變遷國務秘書Ana Toni指出,《巴黎協定》第九條已規定已開發國家「應」提供氣候融資,鼓勵開發中國家「自願」供資,並要求已開發國家「帶頭動員氣候融資」。 已為我們設置三層規定。
國際行動援助組織(ActionAid International)Teresa Anderson,在評論巴庫部長級會議時表示,已開發國家關於氣候融資「多層次方法」的討論,是其努力將貸款和私人投資納入新氣候融資的作法。若果可以的話,富裕國家可能也願意將太陽、月亮和爺爺的舊襪子算作氣候融資。她呼籲這些國家提供「急需的數兆美元贈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