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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最高法院將開始就具里程碑意義的氣候變遷案件舉行聽證會

  • 建檔日期:113-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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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島嶼國家多年遊說,聯合國於2023年大會要求國際法院,就各國在氣候變遷方面的義務提出諮詢意見。
鑑此,國際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ICJ)於12/2-12/13開始審理具里程碑意義的氣候變遷案件,審查世界各國在法律上需要採取哪些措施應對氣候變遷並幫助脆弱國家應對其破壞性影響。來自100多國和組織的律師和代表,將向海牙國際法院提交意見書。國際法院意見將於2025年發布。
此次史無前例的聽證會,旨在尋找一個藍圖,說明各國應如何保護環境免受溫室氣體的破壞,以及若不這樣做會產生什麼後果。雖然國際法院的諮詢意見不具約束力,但具有法律和政治意義。
•(12/2)吐瓦魯,是第一個在聽證會上提出論點的國家,要求法院承認氣候變遷造成的危害,並命令對其後果進行賠償。
•巴布亞紐幾內亞將於12月6日提交意見書,將表達太平洋島國面臨海平面上升和天氣模式變化直接影響所面臨的挑戰。並聲明表示:國際法院的諮詢意見,將有助於澄清各國在應對氣候變遷方面的法律責任,並為其根據國際法(包括人權和環境條約)承擔的義務提供指導。
•(12/3)中國表示理解小島嶼國家等開發中國家面臨的巨大困難,尤其易受到海平面上升和日益猛烈的風暴影響。但中國外交部法律顧問馬欣民告訴法院,聯合國支援的氣候變遷談判產生的既有條約,包括許多不具約束力的條款,應成為確定各國義務的基準。中國希望法院維護聯合國氣候談判機制,將其作為全球氣候治理的主要管道
•(12/4)美國認為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和2015年巴黎協定等既有的非約束性條約應該保留,是最好的出路。美國國務院法律顧問Margaret Taylor對國際法院法官表示,現行的聯合國氣候變遷制度,體現各國同意在氣候變遷方面受國際法約束的最明確、最具體和最新的表達。法院確定之與減緩氣候變遷有關的任何其他法律義務,都應與各國在該條約制度下承擔的義務進行一致解釋。
此外,Taylor認為諮詢程序並非對單個國家或國家集團是否違反過去與氣候變遷有關的義務或承擔賠償責任進行訴訟的手段……這樣做也不合適。
(美國意見令氣候正義活動人士作出憤怒回應:
-太平洋島嶼學生應對氣候變遷組織:我們再次目睹美國令人沮喪的企圖逃避其作為世界最大污染者之一的責任,美國對一切照舊的做法感到滿意,並採取一切可能措施逃避歷史責任,無視人權,拒絕氣候正義。
-樂施會美國氣候正義:拜登政府在國際法院辯稱各國沒有明確的法律義務減少碳污染,這是荒謬的,特別是在其準備政權轉移給氣候質疑論者川普之時。
-吐瓦魯氣候特使:吐瓦魯對美國等國家感到失望,這些國家(部分為世界高排放國)所指的現有條約和承諾,遺憾的是未能推動大幅減少排放。這些條約是必要的,但不能成為不作為的面紗或替代法律責任。

Top UN court to begin hearings on landmark climate change case - The Guard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