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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判:一種以'公平'概念為基礎的新結構能不能取代京都公約?

  • 建檔日期:101-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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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外交人士自德班全球氣候高峰會返國後,為打破中國、印度等國抗拒減量承諾防線的戰果自鳴得意。但現在出現更艱難的挑戰:準備迎戰一套全新的氣候變遷體制。要創造一套不同的系統 – 也就是將所有國家納入符合"共同但有差異責任與個別能力"的體系,就必須考量各國貧富水準與歷史排放 – 以維護公平正義的概念;這正是各國在德班會議所強調的中心思想,只是其內涵依然模糊。其實,"共同但有差異責任"的觀念緣起於1972年人類環境會議的斯德哥爾摩宣言,但如今京都議定書附件1國家中有些人士認為此觀念被濫用,讓非附件1國家振振有詞的拒絕參與減量承諾。可是斯德哥爾摩環境研究所的資深科學家Sivan Kartha認為,京都議定書訂定附件1國家名單只是要強調這些國家應先進行排放減量;即使如今由實際排放量或消費排放量來看,附件1國家都有不可逃避的責任。

NEGOTIATIONS: Can a new structure based on the notion of 'equity' replace the Kyoto pact?─ClimateWi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