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說京都責任不應依財富考量
- 建檔日期:098-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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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變遷綱要公約在1992年起草時,列出37個工業化國家為第一批承諾減量的對象,而所謂的開發中富裕國家如新加坡、阿根廷、馬爾他與南韓並未被要求提出承諾;現在澳大利亞與歐盟將在哥本哈根的氣候大會中,要求其他富裕國家承諾減量。新加坡首席氣候變遷談判員周泰蘇(Chew Tai Soo)認為,"這是對能力有限小國的懲罰。"批評者認為新加坡發展煉油業、航海業與航空業,造成顯著的排放。
氣候變遷綱要公約在1992年起草時,列出37個工業化國家為第一批承諾減量的對象,而所謂的開發中富裕國家如新加坡、阿根廷、馬爾他與南韓並未被要求提出承諾;現在澳大利亞與歐盟將在哥本哈根的氣候大會中,要求其他富裕國家承諾減量。新加坡首席氣候變遷談判員周泰蘇(Chew Tai Soo)認為,"這是對能力有限小國的懲罰。"批評者認為新加坡發展煉油業、航海業與航空業,造成顯著的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