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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內瓦談判後邁向巴黎氣候協議的下一步

  • 建檔日期:104-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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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的第一場氣候談判於2月13日在日內瓦順利結束,談判通過長達86頁並涵蓋有各種選項的巴黎協議草案文本(哥本哈根協議之談判文本則超過200頁),並使各國更清楚如何準備國家自主決定預期貢獻(INDCs)計畫,年底巴黎協議談判將甚為困難,但此次談判已浮現協議可能雛形的一些跡象。
各國將於何時提出2020年之後的氣候承諾,其內容為何?談判中對於INDCs的提交時間與內容並未有正式的討論,但大部分主要國家於2015年上半年可準備好,例如歐盟、美國、挪威、瑞士和墨西哥可能於3月底前提交;印度、中國大陸、智利、巴西、印尼和南非可能會晚一點,可望於5、6月提交;加拿大、澳大利亞和日本何時提交則未可知。目前尚不清楚這些國家將提出甚麼樣的2020年後氣候目標,但近來由歐盟、美國與中國大陸的協議可推知其可能提出的目標;而印度、智利、巴西、印尼和南非等國亦在進行公眾諮詢。
巴黎協議應涵蓋內容為何?如何適切貫徹談判決定?有許多國家不想每隔幾年就重新談判新協議,因而此次日內瓦談判中就有許多長期性協議的討論,意即採行簡潔的巴黎協議,為未來幾十年制定希望各國如何應對氣候變遷的輪廓,同時希望此長期性協議能經得起時間考驗。但這並不意味在各國希望協議的實施需與時俱進之下,巴黎協議將能正式確定未來50年的各個實施層面。例如,當各國對其國內氣候行動更具信心與得心應手時,各國達成目標責任的追究方法將需隨之跟進。鑒此,許多國家討論具有國際體系概廓的法律協議和可提供實施該體系具體細節的「決定(decisions)」,其目的是擁有一份不會模糊無意義但具彈性的法律協議,而實施細節則於未來強化。因此各國於巴黎談判中將需決定此「法律協議」具體的必要內容與需採行的相關特定「決定」。
下個氣候目標自何時開始,以及更新目標的頻率為何?
利馬協議並未設定各國提出之氣候目標從2025年開始,然而有許多國家,如美國、小島嶼國家、南非、巴西、智利、哥倫比亞、秘魯、哥斯大黎加、瓜地馬拉和巴拿馬等國,不希望未來15年的氣候目標企圖心太弱而支持提出2025年目標。我們認為各國擁有2025年目標甚為重要,因其所隱含的訊息是各國將立即採取行動,並顯示其認真對待應對氣候變遷。此外此次談判亦論及氣候目標更新頻率的「cycles」議題,對於每隔5年需更新的意見已獲得愈來愈多的共識。因此各國應於巴黎會議敲定2025年目標,並於巴黎會議之後2030年之前敲定2030年目標。另有許多國家亦強調須定期更新協助開發中國家建構低碳經濟與應對氣候變遷的財務支援承諾。
各國將如何動員資源和其他工具,以協助開發中國家之減緩與調適?
所有國家都明白財務要素將納入巴黎協議中,但要如何做到目前尚不清楚。草案文本中列有各國相關提議的各種選項方案。

Next Step on Road to Climate Agreement in Paris Wraps Up in Geneva─Jake Schmidt, Huffington 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