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邁向新氣候協議的談判之路可能無法於明年巴黎會談結束

  • 建檔日期:103-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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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哥本哈根會談嘗試制定具約束力的新全球氣候條約失敗至今已超過4年,然各國2015年新氣候協議談判仍受丹麥哥本哈根峰會餘震影響。從氣候活動者到高層外交官,皆承諾對抗全球暖化,並規劃於明年的巴黎會談制定強力的氣候協議,以大幅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水準,但他們都認為在避免災難性暖化的漫長戰鬥中,這不是最後一步或甚至不是最重要的一步。
前任美國國務院全球事務副國務卿、現任聯合國基金會副理事長Tim Wirth表示,回顧1992年以來氣候談判演進,1992年里約地球峰會(Rio Earth Summit)催生了聯合國氣候變遷因應機制,5年後第1個氣候變遷條約「京都議定書」誕生,此後談判進展緩慢,因為單一處方難以適用於各個國家。各國皆不知如何以國對國的基礎處理複雜的權益問題與「偵探推理」問題,因此必須要改變方向。
明年於巴黎會談呈現的協議將看起來與1997年的京都議定書有根本性的不同。美國拒簽京都議定書因其只對富國賦予排放減量責任,而中國大陸等開發中國家卻可自願減量以換取財務支援,美國自哥本哈根會談以來即致力於逐步打通已開發與開發中國家間的防火牆,目前已達成所有大小國皆需加入減碳行列的新協議原則。
新協議也可能是鬆散的,美國帶領提出採取的自願協議,即由各國宣布減量目標,然後其執行要經過監測和申報。氣候與能源解決方案中心(Center for Climate and Energy Solutions)的執行副總裁Elliot Diringer表示,此階段的期望比哥本哈根會談更務實。他指出,去年華沙會議決定各國應於明年上旬宣布2020年之後「該國確定的減量貢獻」,此隱含出於巴黎會議呈現的協議類型,現在決定由各「國家確定」的階段事實,亦反映出廣泛討論有關其他試圖包括由上而下與由下而上的方法。
雖然Diringer擁護具法律約束力的條約,但他認為這不是強有力協議的最重要驅動要素。他並告誡,即使各國減量目標加起來仍無法避免2℃度的暖化,但只要該協議能使各國步向目標之路並能讓各國逐步提升減量承諾,則不應認為協議是失敗的。

The diplomatic road to a new climate agreement may not end in Paris next year─Lisa Friedman, ClimateWi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