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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論京都議定書

  • 建檔日期:10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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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經常被指為全球暖化的兇手,但這一項指控也許是不精確的,一反這項迷思,加拿大並未違背其國際承諾,違反京都議定書第一期的溫室氣體減量協定,由於議定書第27節規定,簽署國於一年前書面宣告後,即可退出協議,因此加拿大上個月(2012年12月)的退出並沒有違反議定書規定,並且日本、俄羅斯、紐西蘭也立即加入加拿大的退出行列,而烏克蘭、白俄羅斯與哈薩克也緊隨其後。十分諷刺的是,在191個簽署京都議定書的國家中,154個國家,包括溫室氣體排放量達全球21%的中國大陸,都不需要強制減排,再者,世界第二大的排放大國美國,佔全球的19%,卻從頭到尾都沒有簽署京都議定書,也因此,聯合國的全球溫室氣體排放協定只涵蓋了世界總排放量的15%。與其指責加拿大為溫減協議的阻礙,不如實際探討分別為已開發與開發中國家領袖的美國與中國,在此議題上存在的結構性矛盾,只要世界上主要的排放大國不簽署溫室氣體減量協定,至2020年前每年1,000億美元的綠色氣候基金也可能成為一項不成功的錢坑計畫。

Straight talk on Kyoto─Lorrie Goldstein, Toronto S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