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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氣候大會結果預測

  • 建檔日期:10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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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碳抵換之南極集團公司(South Pole Group)針對12月巴黎氣候大會,提出10項預期的重要結果:
1將達成薄弱的巴黎協議。2014年利馬會議以相當模糊、懶散,且大部分不具法律約束力與強制執行力的方式,將INDC定義為2020年協議的新減量承諾。
2.對持續提升的全球氣候行動中,巴黎協議只是冰山的一角。各個國家、區域、地方的氣候行動舉措正持續提升動能應對氣候變遷,因此真正重要的是世界各國採取的行動,目前的氣候行動即是由下而上的程序,因此巴黎協議只是將各種力量導向更多的氣候行動,並扮演強化現行行動的催化劑。先進國家則將以其國家減緩行動做為經濟轉型的手段,兼顧排放減少與永續發展。
3.對民間層級行動施加的壓力將來自許多方面:對金融業的主要推動力是撤資運動和投資組合的透明度;消費品產業則對「無毀林供應鏈」有愈來愈多的承諾,且有愈來愈多的大公司承諾「100%再生能源」與「碳中和」。無論巴黎會議的結果如何,公私部門皆會感受到這股推力。
4.基於經濟因素,積極的氣候行動和投資仍將持續推進(與COP21無關)。無論巴黎會議的結果如何,各種國家、地方、企業層級的積極氣候行動都將持續進行,因其具有永續發展的利益,如經濟成長、就業、清淨空氣、能源獨立等。
5.預期到2020年及以後的公共氣候資金將穩定增加,尤其是透過綠色氣候基金(GCF)啟動的資金。
6.絕大部分的資金依然將來自民間與國內,且其大部分投資的理由不是基於氣候變遷。
7.熱門話題仍將是投資機構自化石能源撤資,以及具約束力的巴黎氣候協議對此擱淺資產的真正威脅。
8.巴黎協議將不會解決碳交易市場的分散問題,而碳市場的分散會使全球氣候政策的效率降低。
9.在任何情況下,各個國家與城市的行動將與其國內碳交易市場並行推進,預期2020年中國大陸將成為最大的碳交易市場。即使缺乏以全球市場為基礎的碳交易機制,各地仍將以分散的方式持續進行ETS、碳稅、化石能源的補貼取消與撤資等行動措施。
10.巴黎會議將為2020年建立新的里程碑:因新協議將於2015年12月的巴黎氣候大會通過,並自2020年開始實施,各個國家、城市、企業正為2020年的到來做準備。

What Will Happen At the Paris Climate Conference?─Renat Heuberger, Huffington 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