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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變遷協議:五則以喜五則以憂

  • 建檔日期:10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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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協議的通過,五則以喜:
1.若全球氣溫上升可維持在1.5℃,可避免數億人口的大量遷移與災難。
2.設定目標,各國政府提出INDC擔負責任,朝向清潔能源發展。
3.著重空污與森林保護的重要性。
4.世界銀行與非洲、亞洲等大型開發銀行,皆承諾未來20年將大幅提升低碳開發案的融資,而使資金大幅流向再生能源技術的投資。
5.氣候脆弱國家將獲得一年1,000億美元,協助其調適氣候變遷。
五則以憂:
1.巴黎協議雖具法律約束力,但對各國貢獻承諾的提升與達成,不具強制性。
2.巴黎協議雖爭取到削減排放的時間,但依目前各國承諾僅能維持3℃之下,要達成1.5℃目標,將須進行低碳轉型。
3.協議所提的綠色經濟將使碳交易成為減碳核心,而使大企業之受益遠超過小地主與農民。
4.已開發國家承諾一年1,000億美元資金將自2020年開始,且此金額並不足夠。因此氣候變遷援助資金可能來自各種不同援助管道,且可能重複計算。各國對氣候資金的界定、計算與流向等沒有達成共識。
5.富裕國家沒有法定責任協助窮國調適氣候變遷。

Climate change deal: five reasons to be glad, five to be gloomy─John Vidal, Guard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