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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開發與開發中國家間的衝突阻礙航空排放談判

  • 建檔日期:105-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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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民航組織(ICAO)將於9月大會提出能讓歐盟接受之限制全球航空排放的市場機制,否則歐盟將把國際航空納入其碳排放交易制度。因此5月ICAO將先就全球市場機制措施召開高階層會議,並於4月邀集十多國針對2020年航空業達碳中和成長的規劃召開保密的特別會議。然而航空談判受阻於開發中與已開發國家間對「共同但有區別責任」原則的爭議問題,主因航空業快速成長的中國大陸與印度等開發中國家,希望能較排放成長較緩且須為其歷史排放負責的已開發國家,擁有更寬鬆的排放規範。依據新氣候經濟(New Climate Economy)的報告顯示,未來全球大部分空運將來自拉丁美洲與亞洲;1993年全球航空有超過73%係由歐洲或北美的航空公司承載,預計至2033年將縮減至38%的占比。
據歐盟官員透露,已開發與開發中國家間的立場衝突,將是航空排放談判的一大問題,尤其是中國大陸。雖然巴黎協定解決富國與窮國間差異責任的衝突問題,但是差異責任協定可能有違反ICAO芝加哥公約(Chicago Convention)無差別待遇原則之虞。一些法律專家認為,採差異責任亦將使市占高且在開發中國家註冊登記的航空公司具有競爭優勢。
歐盟運輸專員Violeta Bulc表示,目前各國正致力於公平分擔航空排放義務,全球領袖正處於幕後解決紛爭,其建議ICAO可參酌歐盟分配排放減量責任的方式,即富有與貧窮會員國間承擔不同的減量責任。

Clash between countries stymies aviation emissions talks─Valerie Volcovici & Allison Lampert, Reut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