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2018年將徵收「環境保護稅」 以加強對抗空氣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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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北方地區正受霧霾壟罩,政府也一直未能妥善處理土地、水污染問題,因此引發民怨。有鑑於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近期通過「環境保護稅法」,將從2018年1月1日起「首次」對產業徵收環境保護稅,以取代成效不彰的排汙費。該法規定大氣污染物稅額為每單位1.2元人民幣;水污染物每單位1.4元;煤炭廢棄物每公噸5元;固體廢物按不同種類,稅額為每公噸5-1,000元;噪音按超標分貝數,稅額為每月350元至11,200元。此外有研究人員認為二氧化碳及其他溫室氣體也應納入列管。
中國大陸目前無特定環境稅,此新稅制將取代用於降低污染排放,但被認為金額過低的相關費用。財政部財政研究所所長賈康表示,此環境稅提案仍太過保守,因為每公噸二氧化硫的稅額,遠比設置排放減量設備還便宜。且為避免增加企業負擔,應以環境稅代替其他營業稅,讓當局有更有力的工具迫使企業改善其環境績效。
環境保護部長陳吉寧表示,該政策核心為改善制度、鼓勵企業減少排放,而非提高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