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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聯邦碳稅制度將模仿亞伯達省

  • 建檔日期:106-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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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2016年10月加拿大總理杜魯門針對要求各省於2018年前實施碳定價,否則將由中央進行規範之宣示,聯邦政府目前已擬訂相關方案,規劃仿造亞伯達省(Alberta)碳稅計畫(包含直接提供回饋金予低收入與中低收入戶),預計將於5月底公佈方案內容。
亞伯特省碳定價模式為對運輸與供熱(農業除外)使用之燃料課稅,並將稅收以回饋金提供予所得較低市民,同時降低小型企業、綠色設施與再生能源投資稅賦。杜魯門曾表示,稅收收入將保留於各州,但未明確是否提供各州政府。若依亞伯達省模式進行碳定價,回饋金將由聯邦直接提供予個人,並將成本轉嫁給拒絕實施碳定價的各州。
亞伯達省每年回饋金最高為單身成人200加幣、夫妻300加幣與孩童30加幣,預計至2018年將分別成長至300、450與45加幣。2017年該省課徵碳稅為每公噸20加幣,2018年則將達30加幣,估計將使每公升汽油價格提高4.5加分,2017-2019年碳稅收益將達54億加幣,其中15億用於回饋金。加拿大環境部長McKenna表示,有關回饋金部分尚未有最終定論,歡迎各界提供技術報告分析,但不會進行長期諮詢。
加拿大國際氣候承諾為2030年排放量較2005年減少30%,每年約需減量200百萬公噸,約等於加拿大道路運輸排放量2倍。
加拿大8個省份與3個領地(加拿大共計10個省份與3個領地)已簽署泛加拿大潔淨成長與氣候變遷框架計畫(Pan-Canadian Framework on Clean Growth and Climate Change),但目前只有卑詩省(British Columbia)實施每公噸30加幣碳稅,安大略省(Ontario)與魁北克(Quebec)實施總量管制與排放交易,但聯邦的要求為2018年最低碳價格為10加幣,至2022年至少提高至50加幣。沙士卡其灣省(Saskatchewan)與緬尼托巴省(Manitoba)則拒絕加入計畫,並表示若聯邦對該省強制實施碳稅,將會上訴法院。

Federal carbon tax plan to follow Alberta plan, include individual rebates-CFJC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