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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CD敦促各國對污染能源課稅

  • 建檔日期:107-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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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合組織(OECD)針對42個OECD國家與G20經濟體對能源使用課稅之新研究報告(Taxing Energy Use 2018)顯示,2012-2015年間各國能源稅率水準變動不大,僅有0.3%排放依環境成本公平課稅。雖然化石能源占近50%碳排放,然而各國對煤炭課稅甚少,僅5個國家煤炭稅每公噸CO2課超過5歐元。另汽油稅在平均每公噸課超過50歐元之下,預計可成為最重要的財政工具,然而意外的是,除2個國家之外,各國汽油稅率皆超過柴油稅。而占95%碳排放的非道路部門,有81%碳排放未課稅;相反地,道路運輸部門由於高油稅,課稅擴及其97%排放。2012-2015年間,稅率每公噸課超過50歐元之排放占比,從37%上升到47%。在目前課稅水準實不足以有效對抗氣候變遷下,該報告鼓勵各國政府積極對CO2排放課稅。OECD秘書長Angel Gurría表示,各國已開始實施污染者付費原則,惟進展緩慢。其於報告前言中即提及,將氣候變遷與空氣污染成本納入能源價格,對有效且具效率的氣候行動甚為重要,並迫切需要進行重大改進。

OECD urges countries to tax dirty energy-Euract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