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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針對綠色金融提出低碳基準之開創性提案

  • 建檔日期:107-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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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提出一套具開創性提案,旨在促進再生能源等低碳技術的民間投資,同時提升永續金融的透明度,以避免漂綠(Greenwash,通常被用來描述一家公司或單位投入可觀金錢或時間在以環保為名的形象廣告上,而非將資源投注在實際環保行動)。
歐盟欲利用私營部門力量,以利歐洲經濟去碳化並實現巴黎協定氣候目標。執委會表示,欲達成歐盟氣候承諾,將需大規模投資,估計至2030年每年需增加1,800億歐元投資;然而公部門沒有如此龐大經費,故須動員民間資金。因此,執委會提出新的歐盟分類標準(EU-wide classification),將逐部門評估其各項經濟活動是否具有環境永續性。該分類標準將提出有關綠色與非綠色的共同定義,供投資者、退休基金、私募股權公司參考,以利將更多資金用於永續發展業務。將請專家們根據科學證據制定評估經濟活動永續性指引,之後該指引將成為具有約束力的分類,針對每個經濟部門與分部門,列出具體標準。例如建築部門,住房計畫可基於其能源效率或回收建材比重,而列為綠色計畫。
此新規定亦旨在確保投資機構將生態足跡納入其投資決策考量中。退休基金與私募股權公司將必須揭露其投資如何朝向永續性目標,以保證更佳的透明度並防止漂綠。執委會提出2類新基準:低碳基準(low-carbon benchmark,為去碳化標準指標)與正碳影響基準(positive-carbon impact benchmark,可使投資組合更加符合巴黎協定限制暖化低於2°C目標)。只有減碳量超過排碳量的公司,才有資格符合正碳影響基準。

EU tables ground-breaking ‘low-carbon benchmark’ for green finance - Euract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