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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眾多為防止企業漂綠(greenwashing)所訂定之重複及混淆的審視規則只會增加困擾

  • 建檔日期:111-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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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針對所有企業自願性揭露報告的統計,迄今已有超過三兆美金聲稱將投入於與ESG有關的投資項目中,龐大的承諾投資金額引起了政府及相關機構的側目以及對於可能涉及漂綠(greenwashing)的關切。
由歐盟、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及G20所屬國際永續標準理事會(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 ISSB)分別訂定的三項競相為了防止企業經由漂綠行為以獲取綠色信用或聲譽(green credential)的揭露準則,可能造成企業宣告氣候承諾甚至進行氣候行動的困擾和成本的增加。
企業預期在2023年開始都必須遵循上述三項準則進行ESG的揭露,一個代表全球7千家企業的氣候團體We Mean Business呼籲前述三個單位重視彼此所訂定準則間在定義、分類與觀念上的協調與一致性,以避免造成模糊、矛盾甚至扞格,尤其對於經營橫跨美、歐而必須同時符合上述不同準則的跨國企業而言,無異將造成法遵的困擾及成本的推升,且專家也警告,若此三項標準缺乏比較性,也必將削弱市場導引資金投入氣候行動的能力;此外,對於準則訂定的進度與公布的時程亦必須兼顧企業有足夠的時間遵循並準備。
上述三項標準,歐盟的準則較為全面性,審視範疇不僅全面性地針對企業所面臨的ESG風險,也包括對於社會與環境的影響與衝擊;ISSB準則則較為基礎性,側重於氣候對於企業經營的風險,而SEC也主要針對企業面臨的氣候風險。ISSB與歐盟均表示他們針對標準的制定有定期研商機制且SEC也參與,但由於各管轄區域的產業與金融多少都存在各自的特色,故未來將不可能達到完全的調和。
ISSB已設立工作小組展開與美國、歐盟、中國大陸與日本等國家與經濟體之間的協商,然而各標準的制定目前卻在不同的主題進度與時程上進行,雖然大家都同意,在與氣候及資本市場有關的資訊揭露議題上,投資者與各管轄主體間持續不斷的參與與對話將是確保全球一致氣候行動成功與否的關鍵,但也不可否認,投資者與私有企業長期以來的疑惑仍然存在,就是標準僅適用於私部門而且是自願性而非強制的。

Analysis: Overlapping rules to curb greenwashing may only add to company frustration - Reut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