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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和平組織對歐盟將天然氣與核能標示為綠能而採取法律行動

  • 建檔日期:111-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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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和平組織與環保人士,已就歐盟執委員會將天然氣與核能納入歐盟「綠色」投資清單而提出法律行動。
他們認為,歐盟已違反其氣候法,引述理由是燃氣發電廠產生溫室氣體排放,並表示此舉有可能將投資轉向化石燃料而非再生能源。
綠色和平組織表示,已要求執委會對天然氣與核能標示為綠色的決定進行內部審查(internal review)。其他四個環保團體—世界自然基金會(WWF)、德國地球之友、運輸與環境以及ClientEarth則將焦點置於天然氣。
執委會表示將在適當時候回復此請求。
歐盟的分類法(taxonomy)制定規則,定義出可被歸納為氣候友好型的投資類型,旨在引導投資者進行有助於實現歐盟減碳目標的綠色專案。
執委會必須在2月前做出回應。若歐盟執委會不撤回此一規則,相關團體將於歐洲法院提出告訴。
綠色和平組織成員Ariadna Rodrigo表示:天然氣是導致氣候與經濟混亂的主因,而核廢料的問題仍無解方,且核事故的風險太大不容忽視。
執委會在最初的分類法草案將燃氣發電廠排除在外,但經過歐盟各國激烈的政治辯論後將其新增於清單。
歐盟表示,已在最終規則中對燃氣工廠增加嚴格的條件,包括排放限制與到2035年轉換為低碳氣體的要求。
最近,有五個非營利組織的代表辭去執委會分類法的諮詢顧問,便是基於不滿歐盟對天然氣與核能的處理規則。
另外,反對核電並警告不要將天然氣標記為綠能的盧森堡與奧地利,正準備對歐盟提出法律行動。

Greenpeace takes legal action over EU's 'green' label for gas and nuclear - Reut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