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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發布碳交易法規以促進總量管制與交易計畫

  • 建檔日期:11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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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的碳交易法規已於8月2日簽署生效,該法規概述碳市場交易的規則與指南,將於9月26日開始執行。印尼金融服務管理局(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 OJK)則負責監督市場。
該法規允許印尼以外的國際專案參與,只要該專案已在經認可的國際登記處註冊與認證。
資本市場法(Capital Market Law)、金融服務機構法(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 Law)與金融部門發展與加強法(Financial Sector Development and Strengthening Law)將支撐新法規。
印尼的淨零期程較許多國家晚10年,但該國為世界上最大的排放國之一,因此將碳交易視為有效協助減碳的基於市場機制。
碳單位(Carbon units)必須在印尼國家氣候變遷控制註冊系統(Indonesian National Registry System for Climate Change Control, SRN PPI)中登記,一單位等於一公噸CO2。
溫室氣體減量證書(SPE-GRK)是政府所謂的證明文件(letter of evidence),證明該公司已經驗證減少排放,且將以數字或代碼記錄在SRNPPI中。
印尼已發布各納管事業的排放上限,此意味碳市場基本上將是總量管制與交易計畫,若未達到排放上限的事業,即可在開放的碳市場進行減量證書交易。
碳單位交易的結算,將以有擔保或無擔保的清算機制進行。
外國企業亦可取得當地許可證或受該國金融服務監管機構監管的碳單位。該法規亦允許其可擁有高達20%的營運股權。但董事會成員須定居於印尼。
碳交易所運營商必須有1,000億盧比(約650萬美元)的資本。
該法規沒有明確說明印尼碳緩衝規則的運作方式,然而政府將保留部分碳權額度用於實現其NDC。
印尼2030年NDC目標,將透過國內努力減少31%排放量,或在國際援助下減少高達43%排放量。

Indonesia has released regulations for its carbon exchange ahead of next month's emissions trading launch - carbon-pu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