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提出國際航班可免除凝結尾流監測報告之草案
- 建檔日期:113-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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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法規將要求航空公司自2025年1月起提供非二氧化碳(如二氧化硫、水和煙塵)之排放報告,但歐盟執委會於7/29結束的一項公眾諮詢顯示,往返非歐盟地區的航班將被豁免提供強制性的凝結尾(contrail)監測報告。至今,限制航空業對氣候影響的努力主要集中在飛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而在2012年,歐盟將航空業納入其排放交易計畫(EU ETS),EU ETS對排放量設有限制,並對每噸二氧化碳排放設定碳價。在非二氧化碳排放部分,最明顯為機尾的凝結尾,其對暖化可能會造成重大影響,並已成政策制定者高度關切議題。
根據歐盟法規,航空業的非二氧化碳排放監測、報告與查證(monitoring, reporting and verification, MRV)需於今(2024)年8/31前執行,這被視為非二氧化碳排放納入EU ETS並受到排放上限的限制前的第一步。但根據歐盟執委會經公眾諮詢後所提出的草案顯示,歐洲經濟區(EEA,包括歐盟、挪威、冰島和列支敦斯登)與非EEA地區之間的國際航班將在最初兩年豁免提供強制報告。
如不包含國際航班,MRV管制範疇僅涵蓋歐洲航空業33%的凝結尾。非政府組織交通與環境(Transport & Environment)表示,此決定違反歐盟立法者於2022年通過的EU ETS。
丹麥政府回應公眾諮詢結果表示,長途航班因其飛行高度,所造成的非二氧化碳排放影響最大,排除污染最嚴重的長途航班等於遺漏最相關數據。而丹麥提交的資料也顯示,2025-26年縮小的範圍不符合ETS指令。
航空公司對此議題意見分歧
歐洲區域航空協會(European Regions Airline Association, ERA)提出意見,我們認為擬議的MRV範圍存在矛盾,大部分收集的資料都是短程、中程航班和區域性航班,此類運營所排放的非二氧化碳排放效應影響較小。但ERA並未要求國際航班報告非二氧化碳排放,而是認為「每家航空公司都應該能夠在兩年的過渡期內申請豁免」。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 IATA) 強烈支持國際航班的豁免,並於4/5就此事向執委員會致函。IATA總幹事Willie Walsh表示,反對為決策目的收集數據的強制性與域外(extra-territorial)要求,並補充說將範圍擴大到歐盟以外的航班可能引發有關域外的法律問題。
航空業的二氧化碳排放於2012年納入EU ETS時,最初適用於所有航班,包括於歐洲以外機場起降的國際航班。在強烈的國際反彈及貿易威脅下,歐盟暫時將EU ETS的範圍限制在EEA內部航班。EEA以外航班的臨時排除期限也已延長,針對國際航班的限制排除將繼續至2027年。
參與上一次歐洲議會修訂航空業ETS談判的Jan-Christoph Oetjen向Euractiv表示,雖然歐洲議會在一讀時要求將ETS擴展到從歐盟出發的航班,並最終擴展到原始ETS範圍(所有國際航班),但這與理事會的最終協議不同。
執委會的發言人表示,在意見徵詢期結束後,執委會將評估並向氣候變化委員會成員國提交回應。在執委會正式通過之前須經成員國的多數決投票通過,而通過的法定期限為今(2024)年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