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執委會將於五月提出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出口補償方案選項
- 建檔日期:11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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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執委會將在五月針對CBAM涵蓋產品之出口碳洩漏問題,提出解決選項,並計劃在年底前進行正式立法檢討。
2026年起,CBAM將開始對進口的六大產業商品徵收相當於歐盟碳排放交易制度(EU ETS)價格的碳費,產業包括水泥、電力、肥料、鋼鐵、鋁及氫氣。
然而,儘管CBAM旨在為歐洲製造商恢復公平競爭環境,但未能解決歐洲製造商在出口時所面臨的碳成本劣勢。
歐盟氣候首席代表Wopke Hoekstra解釋,歐洲出口商處於不利地位,因為出口商須承擔CBAM,而競爭對手則不需要。
負責執委會稅收與海關聯盟主管部門的CBAM事務負責人 Hurtado Roa表示,五月發的聲明文件將提供有關如何解決從歐盟出口到第三國的CBAM商品碳洩漏問題之分析與選項,並在CBAM立法檢討之前發布(將探討將該機制範圍擴展到某些鋼鐵及鋁密集下游產品,以應對碳洩漏風險)。防碳洩漏措施將針對「資源重新分配」等問題進行處理,這種情況指的是外國製造商將其生產中較低碳的一部分轉向歐洲客戶,同時持續將高碳排的產品供應給其他市場。
3月27日,法國、義大利及斯洛伐克提交一份聯合文件呼籲執委員會在2027年審查CBAM之前,提出針對受CBAM影響的歐洲出口商的解決方案。聯合文件建議,除其他措施外,應保留針對出口的特定產品的ETS免費額度,以確保公平競爭。
先前,執委員一直抵制維持免費額度的呼籲,並表示可能遭世界貿易組織(WTO)挑戰,視為不合法補貼。
歐洲智庫 (European Roundtable on Climate Change and Sustainable Transition, ERCST) 提出建立激勵對齊出口調整憑證 (Incentive-aligned Export Adjustment Certificates) 系統,以補償CBAM納管的歐洲製造商。該憑證可以與EU ETS額度互換,並使用標竿法,該基準對前10%最具效率之設施將給予免費額度。憑證將不可轉讓,因此無法進行交易或貨幣化,因而不會構成直接資金轉移,並且較不可能被視為財務貢獻,從而避免WTO挑戰。
CBAM事務負責人 Hurtado Roa對此提案表達興趣,但認為所有工作將從分析議題開始。惟議題分析不易,因為分析將擴及到汽車與電腦等下游產品,而這些產品係使用鋼鐵與鋁等CBAM涵蓋之產品所製造而成。因此,首要任務是分析該計畫範圍與參數,以及此議題重要性。
Roa表示,執委會評估CBAM出口產品選項時,將密切關注與WTO規則的兼容性。
然而,其他人則鼓勵執委會採取更大膽的措施,並指出美國及中國等國家對WTO的關注程度低於歐盟。
布魯塞爾的貿易與海關律師Yves Meli表示,從整體上考慮EU ETS、CBAM及出口退稅措施,對歐盟實現氣候目標具有必要性,並且有充分理由在WTO為CBAM退稅提供辯解,因為如果歐盟對其產業徵收CBAM,產業無法再將產品銷往國外,歐盟鋼鐵產業可能因此失去其目前20%的市占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