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將於今年9月推出能源部門碳交易規則
- 建檔日期:11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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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菲律賓能源部次長Felix William B. Fuentebella表示,該國碳市場預定於9月發布電力部門額度分配、管理及監督指引後啟動。
根據草案架構,可產生碳權之合格減量活動包括:
燃煤電廠提前除役
再生能源發展
低碳技術採用
替代燃料或混燒使用
電動車推廣及生質燃料摻配等
所產生之碳權可用於菲律賓與國際強制性碳市場及自願性碳市場進行交易。Fuentebella強調,能源部意在為其他部門樹立示範,但碳權價格尚未確定。
目前菲律賓尚未設定明確的淨零達成年限。其現行NDC承諾至2030年(相較於2020-2030年之現況發展趨勢推估情境(Business As Usual, BAU)全國經濟部門累積排放量,預估為3,340.3 MtCO₂e)減少75%溫室氣體排放,涵蓋農業、廢棄物、工業、運輸與能源等五大部門。
該國環境與自然資源部(DENR)估計,其中2.71%為無條件減量,72.29%則屬有條件減量。該國氣候資金需求約為720億美元,並正考慮全面修訂其國家自定貢獻(NDC),與政府之脫碳策略相互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