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計劃推動自有版本的ETS2,以管制運輸及供暖部門的溫室氣體排放
- 建檔日期:11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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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瑞士媒體報導,瑞士聯邦委員會(Swiss Federal Council)將不採取新增或提高碳稅的方式,而是計劃2031年推出新的ETS2,涵蓋建築供暖與運輸部門,參照歐盟的類似方案,作為瑞士在2040年前至少減少75%溫室氣體排放策略的一環。
瑞士減量政策、法源
透過《氣候保護法(Climate Protection Act)》及修訂後的《CO₂法(CO₂ Act)》,瑞士已設定部門減量目標,其中包括建築部門至2040年須較1990年減少82%,運輸部門則須減量57%。兩個部門均須在2050年前達成淨零排放。
修訂後的《CO₂法(CO₂ Act)》已於2025年1月生效,使現行瑞士ETS更趨近EU ETS,例如2024-2030年的線性減量係數,以及於2026年前逐步取消航空業的免費配額。
瑞士聯邦委員會則於2023年6月建議不推出與歐盟相對應的CBAM,理由是存在監管及貿易政策風險。
瑞士ETS
非歐盟成員的瑞士,目前已運作納管電力、重工業及航空業的瑞士ETS,並於2020年與歐盟EU ETS連結。
所有高溫室氣體排放量的設施營運者皆須參與瑞士ETS,相關規定載於《CO₂條例(CO₂ Ordinance)》(附件六)。納管部門包括水泥、化學與製藥、煉油、造紙、區域供熱及鋼鐵等產業,均被要求參與ETS。
• 退出條款(Opt-out):若某生產場址的年度絕對排放量持續低於25,000公噸CO₂e,其設施營運者可申請退出瑞士ETS。
• 自願參與(Opt-in):企業亦可選擇自願參與瑞士ETS,其場址所營運的設施總額定熱輸入須達10MW
• 碳費退還機制:任何以其設施參與瑞士ETS的企業,均可向瑞士聯邦海關與邊境安全局(Federal Customs and Border Security)申請退還所使用燃料已繳納的碳費。
配額以免費分配為主,額度依據部門基準值及產量核配,並保留5%作為新進者儲備;其餘配額則透過拍賣方式釋出。
免費發放的配額數量設有固定總上限,若依基準值、活動水準、碳洩漏風險規則計算出的所有免費配額總量,高於制度所允許的最高上限,則啟動跨部門修正係數(Cross-Sectoral Correction Factor, CSCF),即一項統一縮減係數,適用於所有獲得免費配額的部門。
瑞士ETS2 vs EU ETS2
歐盟預計於2027年啟動EU ETS2,以納管供暖與運輸部門的溫室氣體排放。
據瑞士媒體報導,與EU ETS2不同,瑞士ETS2將設有價格上限,以避免成本大幅上升。其中,供暖用油之排放將設定每公噸CO₂ 120 瑞士法郎的上限;運輸燃料之排放則設定每公噸CO₂ 20 瑞士法郎的上限。價格上限可由國會進行調整。
與EU ETS2相同,瑞士ETS2之配額將以拍賣方式發放,其所得收入將用於加速前述兩部門的減碳轉型,並提供財務支援予受影響之企業及偏鄉地區。
瑞士ETS2將取代現行針對建築供暖及道路運輸燃料所實施之碳稅制度。瑞士自2008年起開徵碳稅,並逐步調升,至2022年已達每公噸CO₂ 120瑞士法郎。該價格已內含於燃料成本,由聯邦海關總署於邊境徵收,並為全歐洲最高水準。
瑞士ETS2旨在協助該國於2050年前達成具法律約束力之淨零排放目標。其餘排放則將透過其他策略加以管控,並運用CO₂移除額度予以達成。
CO₂移除與封存(CCUS)
據報導,瑞士政府正規劃推動一套框架法,以發展CCUS技術,目標在於統一管線及地下封存基礎設施之規範,並提升投資確定性,其中亦包含提供具針對性之財務支援。環境部已被指派須於2026年下半年前完成相關法律及框架之擬定,以支持前述新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