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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若不遵守國家能源與氣候計畫相關規定,將面臨風險

  • 建檔日期:113-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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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由於未能實現 2020 年再生能源目標並拒絕設定2030年類似目標,將面臨巨額罰款和歐洲資金被凍結的風險。但在實務中,實施罰則似乎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法國未能依規定於6/30截止日前提交定案版的國家能源和氣候計畫(NECP),且拒絕將 2030年再生能源占最終能源消費總量44% 的目標納入其NECP,此目標為歐盟執委會之估算。執委會已批評法國之前提交的NECP草案,因未包括再生能源目標。此外,法國2020年再生能源目標(占比23%)仍未實現。
若法國繼續未能實現2020年目標並拒絕納入2030年再生能源目標,可能面臨法律訴訟,並最終面臨經濟處罰。
補救遵守選項:若法國想延後實現2020年目標並步入實現 2030 年目標的軌道,除布建更多再生能源之外,還有數個選項。
-法國可購買“統計MW”(statistical megawatts),即向超出目標的國家付費,換取計入其目標的剩餘再生能源。
法國能源部長宣布,於2022年11月該國正與瑞典和義大利就此類協議進行談判。但一知情人士露透,最近數月未提及此事,可能不再是可行選項。
-法國可參加泛歐再生能源招標,為其他歐盟國家的專案做出貢獻。參與此項「再生能源融資機制」是在自願基礎上,迄今法國尚未表示願意參與。
政府為其他成員國而非法國的風能或太陽能專案提供融資,可能也不是一個具有政治吸引力的選項。
目前尚不清楚法國正在採取哪些措施遵守規定。5月底,執委會發言人表示該機構仍在就此事與法國進行對話。
法國能源部一消息人士露透,由於國民議會解散後的政治局勢,時間被擱置了。
若不遵守,執委會可訴諸法律程序。
法律程序:將從遵守歐盟立法的正式通知開始。若不起作用,執委會將發布“合理意見”(reasoned opinion),最終將此事提交給歐盟法院(EUCJ),法院可能因未能履行義務而做出判決。若仍持續不遵守規定,執委會將需等待EUCJ可能做出的第二次裁決,然後再實施可能的經濟處罰。
執委會啟動法律程序沒有法定期限。Jean Moulin Lyon 3 University 的歐洲法專家Gaëlle Marti教授認為,一般而言,從首次轉至EUCJ 起,該程序需要兩年多的時間。在處罰方面,罰款金額取決於違規行為的嚴重程度,就法國而言,可能參酌購買統計MW所需的金額(即約 5 億歐元)。
援助凍結:法國的違規行為,可能阻止歐洲區域發展基金(ERDF)的資金支付。ERDF資金要求各國尊重某些“有利條件”,其中包括有關再生能源的條件。
執委會在4月底發給法國當局的一封信中,執委會的區域政策局表示,他們從法國收到的資訊並未顯示該國在再生能源方面做得足夠。
政治考慮:執委會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權,也可能選擇不走法律程序。雅克德洛爾研究所(Jacques Delors Institute)研究員Phuc-Vinh Nguyen 認為,高階主管可能更傾向於尋求「友善」協議,特別是考慮到法國對再生能源持懷疑態度的極右勢力崛起,以及即將舉行的歐盟 2040 年氣候目標討論。

National energy and climate plan: what France risks if it fails to comply - Euract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