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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政府表示不打算制定新法確保煤炭於2038年之前提早淘汰

  • 建檔日期:11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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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政府不打算制定法律將燃煤發電淘汰期限從官方商定的2038年提前到2030年。據每日報Tageszeitung (taz)報導,經濟部長哈貝克表示:尚未計劃制定法律條款。政府聯盟中的三個政黨(總理蕭茲領導的社會民主黨、哈貝克領導的綠黨和親商業的自由民主黨), 在2021年聯合政府協議中曾宣布打算理想地推動提前8年廢煤,但未具體說明達標的具體法律措施。然而,哈貝克表示業者可提前自願關閉破壞氣候的電廠,因歐洲排放交易改革導致碳價格上漲,將使燃煤發電變得越來越不經濟。當然,從長遠看,將根本不運轉或出現虧損的電廠留在電網上是沒有意義的,但這是私營部門的決定。
經濟部證實,政府不會做出任何政治努力改變2038年法定期限。一發言人透露:2038年之前可能由市場驅動逐步淘汰,以及聯邦各州和煤炭地區採取的措施,仍不受此影響。哈貝克之前曾表示,不會就此做出決定自上而下的法令。此外,已就[德國西部]萊茵蘭煤礦區2030年逐步淘汰煤炭達成共識,再加上再生能源和電廠戰略的成功擴張,意味市場驅動的提早煤炭淘汰正取得進展。
在與德國西部燃煤電廠和礦場營運商RWE達成2030年淘汰燃煤後,哈貝克多次表示支持德國東部地區儘早淘汰燃煤發電。但鑑於建造適合替以氫發電的新燃氣電廠計畫進展落後,工業界對此種可能性提出質疑。經濟部最近才發布新備載電廠建造時間表,首次招標將於2024年底或2025年初舉行。2023年底自民黨財政部長Christian Lindner表示,若無其他方法確保電力保持可用且負擔得起,那麼2030年汰煤仍將是白日夢。東德煤礦業者LEAG表示,預期 2030 年後從露天礦坑開採褐煤,而東部煤礦開採州的州長也多次 拒絕在 2030 年淘汰。他們堅稱,在盧薩蒂亞東部礦區將淘汰工作提前數年是不可能的,因該地區既缺乏替代能源發電容量,也缺乏替代收入來源。
東部煤礦州勃蘭登堡州州長Dietmar Woidke上週末表示,該州政府無意計劃在2038年之前逐步淘汰煤礦,這不僅是社會共識,也是法律規定。而規劃安全和穩定的周邊條件,是煤礦區成功轉型的關鍵要素。

German government says no new law planned to ensure coal exit earlier than 2038 - Clean Energy Wi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