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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考慮允許碳權抵免15% ETS義務

  • 建檔日期:11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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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正考慮允許企業使用碳權滿足總量管制義務,上限為15%。額度旨在刺激泰國自願碳市場,特別是以自然為基本專案。相較於中國與韓國等其他亞洲市場的5%額度,泰國額度相當高。
該國已經重新整合其自願性碳交易系統框架,以使其與國際標準對接並防止雙重計算。泰國證券交易所與洲際交易所簽署諒解備忘錄(MOU),旨在協助發展該國碳市場基礎設施。
泰國計劃2030年前啟動ETS,並準備對石油產品徵收每噸200泰銖(約合5.94美元)碳稅,該稅將納入現有石油稅中,因此不會影響零售價格。稅收預計將涵蓋泰國能源、運輸及工業,並旨在將碳排放減少最多達30%。
泰國2030年的國家自定貢獻(NDC)目標為在無條件情況下,較商業常規情境(BAU)減少30%的溫室氣體排放,若獲得足夠且加強的支持,則可望減排達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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