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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利的基線與碳信用交易制度在碳定價政策中找到其定位

  • 建檔日期:114-08-09
  • 點閱:8

智利新版「基線與碳信用交易制度」(Baseline-and-crediting, BAC)原則已於8月正式生效,奠定碳政策基礎。根據一位智利專家的說法,該制度具備獨特定位,甚至可能協助整合現行的碳機制。
《溫室氣體排放與短期氣候強迫因子排放標準》(Emissions Standards for GHG Emissions and Short-Term Climate Forcing Agents; 西班牙文:Normas de Emisión, NEs) 為一項涵蓋智利整體經濟、依部門分類的管制工具,設有排放上限,並納入彈性機制,包括排放交易與碳抵換。NEs實際運作之前,相關原則仍須透過後續的法規進一步具體化。
法源
依2022年《氣候變遷框架法》(Framework Law on Climate Change) 規定,NEs 制度旨在推動落實智利在其NDC中設定之國家碳預算及部門碳預算目標。
總量管制設定
NEs將依部門、活動類型或技術所訂定之效能標準,對單一設施、設施群組或排放源規範其排放上限。該制度規劃三種類型的門檻:
1. 個別排放上限(即「最大累積排放量」(Maximum accumulated quantity): 對排放源設定具體的排放總量管制。
2. 未明確界定的效能標準(即「參考排放基準」(Reference emissions standard):可能採用排放強度方式,並作為個別排放上限的部分依據。
3. 「超標閾值」 (Exceedance threshold): 若排放低於門檻,可就其超額減量於市場販售。
碳交易
NEs亦納入兩項彈性機制:
1. 未達標的排放源可向其他有剩餘額度的排放源購買額度,並經政府認證後用於抵消自身的排放量,以符合排放上限。
2. 可自其他有剩餘額度的排放源或自願性碳市場(VCM)購買碳額度。目前尚未設定可用於履行義務的碳額度數量上限,將由各主管部會分別決定。
待確定的四項核心事項
1. 部門別排放上限設定程序
2. 彈性機制的適用方式
3. 建立部門間碳憑證交易參數
4. 釐清NEs與其他全國碳定價政策工具之關聯
NEs 與ETS之差異
智利的利害關係人與觀察者指出,NEs與傳統的ETS之間存在若干相似之處及細微差異。智利環境部則表示,NEs 與 ETS 在制度本質上有根本性的不同。關鍵差異在於,政府未被授權推行ETS或集中分配憑證(額度),現行規範亦無此規定。雖NEs設定排放上限,惟無額度移轉機制。另外,在ETS中,碳權僅能在該碳定價制度所屬司法管轄區內註銷,且僅能用於履行該制度下的排放義務。相較之下, NEs理論上可比ETS更好的調和國內與國際碳市場,包括作為國內碳稅抵換機制的強制性市場工具、企業自願性碳足跡計畫的抵換來源,甚至可能連結《巴黎協定》第六條機制所涵蓋的國際碳市場。NEs之架構可望提供智利碳權(待國家認證程序確立),前所未有的多元市場通路。
智利其他碳定價制度
 碳稅(允許碳抵換) (2017年開始)
 國家主導的企業自願性碳足跡登錄、減量與抵換機制
 Article 6 合作參與 (與瑞士的多項雙邊協議、與新加坡的實施協議)
 正積極規劃ETS試點計畫(於2025年完成設計,並預計於2026年開始實施),並考慮建立CBAM的可行性
 將碳社會成本作為政府成本效益分析中的評估指標
目前仍具爭議的一項問題是, NEs將如何與VCM並存。智利工業聯盟 (Federation of Chiliean Industry, SOFOFA)已呼籲其環境部將碳權驗證職權全面委託予VCM執行。然而,智利推動建立國家級碳驗證程序的方向,並非區域內的特例。早在今(2025)年三月,巴西的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銀行(Brazil’s National Bank for Economic Development, BNDES)與其環境部便已共同發布公告,啟動擴大國內碳權驗證能力的公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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