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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溫室氣體排放的影響對其他國家造成1.9 兆美元的損失

  • 建檔日期:11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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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一項首次衡量各國在引發氣候危機方面責任的新分析,美國因其溫室氣體排放的影響對其他國家造成超過 1.9 兆美元的損失。該研究顯示,歷史上最大的溫室氣體排放國美國排放的溫室氣體所造成的熱浪、農作物歉收及其他影響,對其他國家(主要是窮國)造成嚴重的危害,自1990年以來,美國因對1.91兆美元的全球損失負責。而中國大陸則是目前全球最大排放國,並且與俄羅斯、印度及巴西造成全球總計6兆美元的經濟損害,約占全球年GDP的11%。
美國達特茅斯學院(Dartmouth College)的研究人員結合許多不同模型,展示碳排放、當地氣候條件與經濟變化等因素,以確定單一國家對氣候危機的確切影響。研究人員在1990年至2014年期間尋找這些因素之間的關聯,並將研究成果發表在「氣候變遷」期刊上。研究發現情况極不平衡,北緯區域的富裕國家,如北美與歐洲在助長氣候變遷方面做得最多,但在經濟上尚未受到嚴重損害。加拿大及俄羅斯等國甚至受益於更長的農業生長季節,以及隨著冬季變暖而減少因寒冷死亡人數。反之,那些較為貧窮並且位於熱帶或太平洋低窪島嶼的國家,對其他國家造成的傷害最小,但卻首當其衝地受到氣候變遷的經濟損失。這項研究沒有考量GDP以外的因素,如生物多樣性損失、文化危害及災害造成的死亡,這也代表其所造成的實際損失要更多。
發展中國家與氣候行動家一直在推動向那些因熱浪、洪水及乾旱而導致全球暖化影響最大的人支付賠償。但迄今為止,美國一直拒絕設立這樣一個基金,因擔心須對石油、煤炭及天然氣等化石燃料造成的損害承擔法律責任。而改變這樣立場的壓力再次增加,在今年於埃及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之前,來自40多個國家的年輕行動家寫信給會議主席,敦促就損失與損害問題採取行動。信中指出,氣候危機加劇人道主義危機,不成比例地影響了全球南方的貧窮國家,並指出聯合國估算全世界目前有多達36億人生活在極易受到氣候災害影響的地區。但現實進展卻令人擔憂,富裕國家一直在拖延向脆弱國家提供1,000億美元氣候援助的承諾,而任何從美國或中國索取損失的法律途徑都很複雜,因這兩個國家都不承認海牙國際法院的管轄權。
法律上的僵局代表談判協定仍然是最有可能改善氣候影響不平等的方式。國際環境法律中心(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執行長Carroll Muffett 表示,這是一個積極的步驟,這項研究開始量化這些國家的危害。我們正慢慢朝著某種問責制邁進,隨著證據的增加以及美國阻撓記錄的建立,我認為該國和其他國家將無法永久逃避責任。氣候損害的成本正在上升,最終將不得不有人付出代價,問題是那會是誰以及如何做到這一點。

Nearly $2tn of damage inflicted on other countries by US emissions - Guard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