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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2030年各會員國排放減量目標提案

  • 建檔日期:105-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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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理事會2014年10月批准能源與氣候政策綱要(Energy and Climate Policy Framework),規劃2030年歐盟排放量較1990年減少40%,其中ETS需較2005年減量43%,而非ETS涵蓋部門則為30%。未涵蓋於ETS部份,即國家減量責任分配決定(Effort Sharing Decision, ESD),包涵建築、農業廢棄物與運輸部門,而人均GDP較低至中等的國家所分配的減量目標介於0%(保加利亞)至16%(希臘)。
在此提案下,主要國家減量目標為德國(38%)、法國(37%)、荷蘭(36%)與義大利(33%),而減量目標最高則為瑞典、盧森堡、丹麥與芬蘭,皆介於39-40%。脫歐的英國則為37%,但將視英國與歐盟後續協調而定。此外歐盟執委會另備註,非歐盟會員國的挪威與冰島,已表達有意加入2030年能源與氣候政策綱要。執委會表示,按照目前趨勢且全面實施現有具法律約束力目標與相關政策,包含能源效率、建築能效表現、公路運輸CO2減量、再生能源、垃圾掩埋場,循環經濟或含氟溫室氣體等,預計2030年減量責任分配決定部份排放量將較2005年減少24%,因此各國應提供更多誘因政策促使更多減量。歐盟長期轉型至低碳經濟的政策需要商業模式與投資行為改變,歐盟將敦促再生能源投資與創新,以擴張歐盟產品與服務市場。新的機制將提供給國家部分彈性以協助其推動部門減量措施,如土地利用、土地利用變化及森林(Land Use, Land Use Change and Forestry (LULUCF)。

New climate policies imminent as EU proposes 2030 member state carbon targets-James Murray, , businessgr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