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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政策應將氣候變遷作為重要考量

  • 建檔日期:107-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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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邦能源監管委員會(Federal Energy Regulatory Commission, FERC)否定了川普政府的建議,亦即在發生大風浪或自然災害的情況下,因燃煤發電的「彈性」而對其進行補貼。而FERC也認為雖然核電確實是需要的,但不是因為它的可靠度,而是因為核電有較少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而能源政策應該以正確的方式支持核電。
核能對於減緩氣候變遷至關重要,並提供了美國約20%的電力與大約60%的潔淨能源。近幾年來,已經有五間核電廠關閉,而約有六間也可能在近期關閉,但是當核電廠關閉時,風能與太陽能並未能補足核能原本的功能,相反的發電轉向煤炭及天然氣,增加了溫室氣體排放量。而一個聰明與負責任的能源政策應優先解決這個問題。
在發電結構中保有核能的最佳途徑是透過國家碳稅,使其對於改善氣候變遷的價值能被納入能源價格當中,但因為政治上的兩極分化和故意無視氣候變遷,使得這一選項暫時不可能實現。這代表各州政府將需要採取自己的措施,如伊利諾州和紐約每年花費數億美元來維持核電廠的運行。另一可行策略是讓各州擴大其再生能源組合標準,亦即要求一定比例的發電來自再生能源,從而結合核能、風能、太陽能與水力發電來促成低碳組合標準。

Energy Policy Should Focus on Climate-Bloombe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