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facebook
  • twitter
  • google
  • 列印
  • 回上一頁

歷史排放揭示高污染國責任

  • 建檔日期:110-10-05
  • 點閱:11

依據Carbon Brief針對各國1850-2021年之CO2歷史排放責任(包括燃料燃燒及土地使用與森林之排放)分析顯示,目前全球暖化已達1.2℃,而自1850年以來全球CO2累積排放已達25,040億公噸,使維持暖化低於1.5℃之全球碳預算僅剩餘15% (低於500 Gt)。而前十大歷史排放國依序為:美國(約占全球20%)、中國(11%)、俄羅斯(7%)、巴西(5%)、印尼(4%)、德國(4%)、印度(3.4%)、英國(3%)、日本(2.7%)、加拿大(2.6%)。其中巴西與印尼,因土地碳排放高而入榜。
名列前10大歷史排放國中,僅美國、德國、英國與加拿大四國已提交提高2030年減量目標NDC,而中國、俄羅斯、巴西、印尼、印度、日本等6國則尚未提升目標。其中,俄羅斯已提交之NDC允許其排放增加,中國與印度尚未提出新承諾,而巴西、印尼與日本則維持原NDC承諾 (日本已承諾COP26前提交更高目標更新NDC)。
在聯合國氣候談判中,歷史排放係開發中國家對氣候正義的主張基礎。開發中國家認為富國應負歷史排放責任,為低排放之開發中國家提供資金並保護其免受全球暖化影響。
由48國組成的氣候脆弱論壇(Climate Vulnerable Forum, CVF)大使Mohamed Nasheed表示,基本正義係要求造成氣候緊急狀況之高貢獻國應帶頭解決問題,此新分析明確責任所在:主要為美國,其次為中國與俄羅斯。歷史排放國已占用1.5℃的所有碳預算,並將其用於自身開發,亦即我們已經借給他們我們的碳預算,他們欠我們的。在COP26召開前雖已有部分資金增加承諾,但仍遠低於CVF訴求的每年1,000億美元。
Cop26主席Alok Sharma表示,高排放國,尤其是G20國家,有責任向世界發出強烈訊息,表明正在提高企圖心,加速應對氣候變遷行動。雖然對全球暖化高貢獻國家應帶頭行動,但所有國家與社會各界都應參與,迎接共同挑戰。上周聯合國秘書長António Guterres則表示,已開發經濟體需帶頭行動。

Historical climate emissions reveal responsibility of big polluting nations - Guard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