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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公佈重大電力部門改革套案

  • 建檔日期:11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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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公布電力部門全面改革計畫,提出再生能源、電網與市場新架構,以利步入實現氣候中和正軌。
執政三黨聯盟已同意2030年達80%再生電力,以於2035年電力部門實現完全的碳中和。為實現此目標,政府提出一全面性的「復活節套案 (Easter package)」計畫,旨在重振其再生能源部門。副總理Robert Habeck表示,該計畫為再生能源擴張加速器,將在不到十年時間,將德國再生能源之總能源消費占比幾乎加倍。該計畫旨在實現再生能源目標,並且在面對俄羅斯對烏克蘭的非法襲擊,該計畫具雙重緊迫性。
為實現目標,德國更修至少五項法律包括:再生能源法(EEG)、離岸風電法、能源法、聯邦電網法、加速擴展電網法等。
 再生能源法:此套案計畫核心為2030年80%再生電力目標,意即每年至少需要6,000億度電來自再生能源。再生能源法將規範政府2035年建立氣候中和電力部門目標,而為實現目標,政府將宣布再生能源是凌駕一切的公共利益,並克服加速風電場等再生能源專案審核速度等障礙。在近年再生能源招標不足下,未來將增加其布建,預計2022-2025年陸域風能招標將增3倍,達到每年10 GW的增加招標容量峰值。太陽能發電招標量也將增加,從2022年約6 GW上升到2026年22GW,直至2035年。對於高達18MW的私人風力發電專案與高達6 MW的私人屋頂太陽能,則將免於招標程序。且自2022年起,屋頂太陽能將綠電輸送到電網的獎勵亦將提高。該法並將增加額外類型的一般太陽能設置,如農業PV、浮動式PV及泥炭地PV,農地與泥炭地設置太陽能板甚至將獲得更高報酬。此外,為促進儲能解決方案,該法將建立架構資助不同形式的儲能研究,尤其是氫能。
-離岸風電法:雖然之前已公布大規模增加離岸風電裝置容量目標,但該法將據以變更目標:2030年達30 GW,2035年40 GW,2045年70 GW。招標計畫也將據以變更。與陸域再生能源一樣,發展離岸風電專案將被列為凌駕一切的公共目標,以利其在環境保護區內建造,前提是通過生態測試。在財政方面,德國政府將透過「差價合約(contracts for difference)」所定的執行電價,確保離岸風電專案的經濟可行性:若電價低於保證價格,專案開發商將獲得公共資金支援,若高於保證價格,政府將使用多餘資金提供予其他再生能源專案。為促進離岸風電發展,德國並將允許營運商在新的、以前未開發的地區競標。此外,70%的投標金額將用於未來的離岸風電專案,20%用於自然保護,10%用於永續漁業。實際上,政府希望透過用固定金額補償未開發的海底建設對環境與漁業造成的所有潛在損害。
-能源法與電網法:為應對不斷上漲的能源價格,德國政府並導入新的全面消費者保護規則,而聯邦電網機構將獲得額外的市場監管權力。隨著這些變革,停止向客戶交付能源將需要3個月的通知期,而電價結構必須變得更加透明。在電網方面,政府將認可19個電網擴建專案。此外,德國2045年氣候中和目標將納入相關法律,使氣候中和成為電網發展的首要目標。
許多需修改的法律已數十年來未曾更動,導致部分業內人士稱此套案為千載難逢的改革。德國能源工業協會(BDEW)董事總經理Kerstin Andreae表示,此套案計畫的方向是絕對正面,且迫切需要這些措施,才能產生更多再生能源。德國能源署(dena)主席Andreas Kuhlmann表示,此次改革是許多人一直在等待的能源氣候政策新推動力,然而這些措施不足以實現政府的氣候目標。

Germany unveils major electricity sector revamp - Euract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