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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最高法院裁決限制聯邦政府減少發電廠碳排放的權力

  • 建檔日期:11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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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美國最高法院的一項裁決,限制聯邦政府發布全面法規減少發電廠碳排放的權力,該裁決破壞拜登總統應對氣候變遷的計畫,並可能在其他議題上限制各個機構權力。
最高法院的6-3 (6位保守派對3位自由派大法官,其中3位保守派大法官為川普提名)裁決,限制環保署(EPA)根據「潔淨空氣法(Clean Air Act)」反污染法規範既有燃煤與燃氣發電廠溫室氣體排放的權力。最高法院的判決為6名保守派大法官占多數,3名自由派大法官則持不同意見。
拜登稱此裁決是「另一個旨在使我們的國家倒退的毀滅性決定」。拜登於聲明中表示,雖然此決定有可能損害美國保持空氣潔淨與應對氣候變遷的能力,但不會放鬆使用總統合法權力來保護公眾健康與應對氣候危機。其並表示已指示法律團隊與司法部及受影響機構合作檢視此裁決,並根據聯邦法律找到防止污染的方法,包括造成氣候變遷的排放。
該裁決可能會產生超出EPA的影響,因其對聯邦機構做出的任何重大決定提出新的法律質疑。法院的保守派多數表明對廣泛的聯邦監管機構的懷疑,保守的法律運動人士長期以來一直主張在所謂的「對行政州的戰爭」中減少聯邦機構權力。
法官們推翻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2021年的一項決定,該決定推翻共和黨前總統川普之負擔得起潔淨能源(Affordable Clean Energy, ACE)規則一案。ACE規則係針對潔淨空氣法(Clean Air Act) Section 111條款有關環保署(EPA)有權監管既有電廠排放規定施加限制,認為EPA權限不應超越對個別電廠規範。該案係由共和黨領導的州推動,由產煤的西維吉尼亞州主導,其他參與者包括煤炭公司與煤炭友好產業團體。川普提出的ACE規則旨在取代前總統歐巴馬減少電廠排放的潔淨能源計畫(Clean Power Plan, CPP),惟最高法院雖在2016年判決中止實施CPP,但並未對其合法性做出裁決。
6/30的裁決是基於所謂的「重大問題」法理,該法理對於具有廣泛重要性與社會影響議題所採取行動,要求須有國會明確授權。1月時,大法官們似乎接受此法理,而阻止拜登政府針對大型企業的疫苗或測試政策,該政策是聯邦政府對抗COVID-19疫情計畫的關鍵措施。
該判決將限制EPA對發電廠發布任何法規的能力,這些法規將推動具企圖心的國家能源政策轉向再生能源,拜登政府目前正在制定新的法規,以利達成美國電力部門2035年實現脫碳目標。因此,將阻礙政府遏制電力部門排放的能力,電力部門約占全國1/4排放。

U.S. Supreme Court limits federal power to curb carbon emissions - Reuters